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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亞太可以這樣做...

無脖雄:沒有一黨獨大的問題

『欠錢最大!欠錢最大!』
有人是含著金湯匙出生,可是我卻是含著塑膠湯匙......

~萩承~ wrote:
服務業就該主動告知



亞太不是有主動告知樓主了嗎? 只是樓主自己不知道罷了
但亞太已有盡到義務

還有....服務不是無限上綱的東西
只是在台灣 消費者已經被捧過頭了


出個國門看看吧 比較一下各地方的百貨 飯店
看看人家怎麼服務的
你會發現 台灣服務業根本是奴才...不過照也是台灣服務業特色
而台灣人已經養成 什麼都要吵 什麼都要有糖吃


還滿支持michael.gallery的論點
michael.gallery wrote:
過度的服務與顧客至上和價格低者得標 造成一堆自以為是被捧高高的XX病,國外很多已經改用 合理服務 規格約定了。


國外也不是改用 而是早前就一直是如此 只是台灣現在才感受到差異性

在國外 人家把服務當成一種專業類別 消費者也會有尊重
在國內 大家只把它當雜役類別........花錢是老大

問問百貨的櫃姐們吧 問一下一天能遇到幾個澳客 幾個好客
好客可能不到30分就說完 奧客說三天可能還不會有重覆 呵呵
我爬了一下亞太的合約:
你翻一下你自己簽過的合約上面寫什麼。

http://www.aptg.com.tw/aptg2/topicN/24/index.files/APForm2.pdf.pdf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依甲方寄發之繳費通知單所定之
期限,繳納全部費用。

乙方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其通信,經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
逕行終止租用。其積欠未繳費用,甲方有權先自保證金內扣抵,不足之數再依法追討。
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甲方得暫停該乙方其他行動電話通信服務。

乙方因未繳費致被暫停通信,甲方應儘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時
內恢復通信。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條 申請表填表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證明等
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七章 契約之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逾期未繳者,經甲方再限期催繳,
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甲方得逕行銷號。


第九章 申訴服務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
甲方即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甲方服務專線:0809-050-982 或手機直撥
999。

這樣,清楚了吧!
於情於理於法,你都站不住腳。
kevin100727 wrote:
有寄書面通知(寄到我舊家,目前沒人居住)跟有打電話去家裡跟我的父母說,請代為轉達在不繳要拆機了(我人在新竹工作,家裡在高雄)!!
於是乎,我撥了電話問我爸,我爸說,當初亞太的小姐打電話來並沒有提到"關於拆機"這件事,只請我盡快繳費,我爸跟她說,我人不在家,她就說會再跟我聯絡!!
OK~客服中心的說法不攻自破~...(恕刪)

不攻自破?破了又如何?上面的條款清清楚楚。
確實有通知你、確實超過三四個月沒繳、你家裡沒人住收不到信件也沒跟他們講...以上種種,在您簽定的條文理清清楚楚載名,您覺得亞太哪邊有問題?
kevin100727 wrote:明天,跑一趟直營店,看他們能給我什麼答案,如果不能恢復,等著看吧!!...(恕刪)
您哪裡可以有這充分理由去亞太發飆?
且據我所知,門號回收無法馬上釋出,必須先回去一陣子再洗出來,到時候你要選號碼是要選號費的,除非店家願意幫你一直進系統想辦法撈,撈到你要的號碼。(有的門市小姐每天有空就是進系統撈看看有沒有漂亮門號可以留自己的店面給自己的客戶選擇)

如果亞太因為你去吵就給你糖吃只能說他養壞客戶,而你是被養壞的客戶。

換做是我,我會摸著鼻子知道自己的問題,不要去大聲嚷著我沒錯,就算就是錯了(自己沒繳錢也沒在期限內理會通知繳款),但你還是要給我糖吃。
或是誠懇的讓對方知道我自己有些誤失所在,希望公司幫忙爭取一部分的調整。(第九章第46條寫的)
您怎麼做?怎麼做就看你的睿智了,
亞太其實不可以這麼做

他因該要在你第二個月帳單不繳時就該停掉你的號碼了

怎麼可以讓你拖到3.4個月

這樣他怎麼對他們的股東和其他用戶交代阿
亞太要拖到
門號整個停止

起碼要欠費3、4個月

且~~
!!!!!!!
只要一個禮拜超過沒繳
就會開始通知了

一個月還是一個半月
不能撥話

兩個月不能收話

再來就是整個違約~~停話~~解除合約


這是正常的阿

合約上面有寫((大概四年前的合約 在台南辦的 櫃檯小姐還有特別圈起來註明))



所以~~~這方面是你自己有過失
怨不得別人

kevin100727 wrote:
明天,跑一趟直營店,看他們能給我什麼答案,如果不能恢復,等著看吧!!
...(恕刪)


等著看?看什麼?很好奇你講話為什麼那麼大聲!
剛剛又仔細看了一下


樓主提到的狀況是已經被停掉了而我還去繳費
樓主若知道已經被拆機應該就不會去繳清欠費吧!?

也就是說亞太那邊如果去繳一個已經被拆機的門號
系統應該是要繳費的當下 顯示已經拆機

樓主應該是想繳了欠費後想繼續使用
沒料到已經有違約金的產生(而且已經拆機)
等於之前的繳清了欠費(不含違約金)卻還不能使用

kevin100727 wrote:
小弟於今天下午要去補...(恕刪)


樓主先欠亞太3、4個月的電話費
亞太也有打電話回您老家通知繳費
一直沒收到您繳清的費用才會有這麼一步動作
電信公司也沒不是欠您的吧
電話給您用還被欠費
電話費這麼久不管走到哪一家都是說不通的啦
不能怪亞太
michael.gallery wrote:
我爬了一下亞太的合約:
你翻一下你自己簽過的合約上面寫什麼。


一陣槍淋彈雨後,
大大把合約翻出來,
就是最中肯的說法了。

開版大一定會被炮到消失,
於理 -- 欠三四個月,都忘了繳?是惡意還是不注意?
於法 -- 合約四十一條上都寫。
於情 -- 都擺爛了三四個月?欠錢真的不是最大。

所以
開版大最後一定會去把錢繳清的,
這我很肯定。

戴好鋼盔,找散兵坑
歹勢,這是老毛病,
下一位繼續。

p.s.
想到去年發消費券的往事
平常欠錢失去連絡的親戚朋友,或是戶籍被放在區公所的,甚至連警察都找不到的人
這時候就一定會出來....很神吧!
我還以為領消費券會比投票率還低呢!結果,不是
然後不就當場抓了很多通緝犯。

不知道開版大的消費券去領了嗎?
欠錢欠到這個樣子,真得很無言。
無言

這年頭欠錢的都很理直氣狀

按時繳錢的都客客氣氣

我目前工作也跟繳費有關

欠了七八個月要他補繳還OOXX

一直到權利受損才來管欠繳的事

然後還繳的不耐煩

說話還很大聲



都不要欠不就好了!欠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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