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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威寶手機費抵通話費

wan930 wrote:
發票早就給別的客人了

還在那邊發票東發票西

腦殘也不是這樣...(恕刪)


雖然你罵我腦殘

但我同意你這段話耶 "發票早就給別的客人了"

腦殘就不計較,不過我保留....

再吵又模糊了討論

你知道發票跑去那就好

如果我前面有冒犯 我跟你道歉

歪先生=真好玩=Arena speedo???
真好玩 wrote:
對呀,我都已經寫很清...(恕刪)


他明明是說"別的"客戶

你明知道店家要"處理"手機的

難道反悔?沒有事前協議?

又不甘心拿不到發票?

用b方案讓顧客屈服不拿發票?
歪先生=真好玩=Arena speedo???
WiMAX wrote:
他明明是說"別的"客...(恕刪)



因為手機被我買去了
難不成發票要給你???
WiMAX wrote:
他明明是說"別的"客...(恕刪)


手機和發票都被客戶拿走,如果客戶想以退貨處理退回全價當然要連同發票退回,如果客戶只退手機不退發票店家卻退全額給客戶,那就當場虧本5%,WiMAX你開店也願意這樣虧本喔??

事前協議內容應該是 :客戶將手機與發票全數退回店家,店家以退貨處理方式將消費金額全數退還給客戶
wan930 wrote:
因為手機被我買去了難...(恕刪)


我也覺得奇怪,都說得很清楚明白了,客戶買走手機也拿走發票。。。
W兄的重點應該是

客戶辦了門號 卻沒有拿到手機

但是手機卻是店家買去了

如果是這種情況下 怎麼會有發票給客戶呢?
http://www.pixnet.net/hr100
exilim wrote:
W兄的重點應該是客戶...(恕刪)


不是啦 簽約的是顧客 應該發票開給他

手機樓主原本就不要的 只要兩年門號打免費

這張發票內容包含(簽約門號及所提領手機型號所花費)

而透過店家轉售的手機

應該自己再開另一張發票

單純只有手機的價錢

不應當拿簽約顧客的發票

因為轉售了

發票竟然給了買手機的人

而當初簽約顧客可能拿到不符合原本簽約內容的發票

更或者是根本沒拿過發票


不是每個人都是朋友關係那麼好講話吧?

朋友要告對方逃漏稅可能就當不成朋友囉~



歪先生=真好玩=Arena speedo???
WiMAX wrote:
不是啦 簽約的是顧客...(恕刪)



賣一隻手機竟然要開兩張發票???
哈哈哈
我看你當老闆的話
那家店沒幾天就會倒了

噗噗...

講真的
你實在太嫩了...
不要看到吵架的口水戰,
請還給我們友善的討論空間

都一直想要挑起紛爭,看久了真的很不舒服

W先生如果有自己的另外一套見解,請自己另外開一個主題,讓網友自己去判斷好嗎
兩邊一直口水戰,看了真不舒服

exilim wrote:
W兄的重點應該是

客戶辦了門號 卻沒有拿到手機

但是手機卻是店家買去了

如果是這種情況下 怎麼會有發票給客戶呢?



對啊~這問題不就很簡單~發票在那?~給店家也沒關係啊

也不一定要舉例威寶的開喜專案啊~

舉如我辦一隻0元的手機~月租費300元(月租可抵通話費)~綁約2年(300*12=3600元)~手機價值4000元~

合約都簽好了~手機我也拿了~

結果店家願意用4000元收購我的手機~我同意了~就拿手機給店家~店家給我4000元~可是發票要收回去~當作是我賣給店家的~這樣我還可以多打400元的免費電話耶~

發票在意有沒有在自己手上~那又如何~說真的~還不是我覺得划算!所以賣給店家啊~

最近這類的文章~看了真是搖頭~如果是合理的方式~告訴大家省錢的方法~對大家有沒有幫助~大家自己會去判斷

但如果是走非法的方式~就像有人說~保留發票的作用~是可以跟店家A一隻手機~這類的說法就省省吧~我也不是啥高水準的人~但我也知道該是我的就是我的~不該是我的~就不要去想東想西的~話說如果這樣的風氣盛行的話~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還搞啥拿發票就可以A手機~搞網銷買賣最快啦~你買甲東西~我寄乙給你就好了嗎~你可以舉證嗎~

真要你防我~我防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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