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完全搞錯一件事,台星讓頂新集團,好幾次從中國搬 50億以上回來填補虧損,因為好幾次的增資,其他股東都不願再出錢。光是我記得的就有三次,更別說後來標購 5G 執照,還有這次回購其他股東的股票,這些都是要花錢的。所以我很早就說過,頂新魏家當初毒害台灣二次,電信業算是台灣留給魏家的一個錢坑,要讓他們把錢拿回來填這個錢坑。台星的門號辦越多,魏家虧越多,這一點一直到台星被台哥大合併之前,都還沒變過。之前也有其他網友計算過,以這次的換股比例來算,頂新魏家在台星的股權,換成台哥大的股票之後,要 22年才能把當初投資台星的錢回收,可見得頂新魏家在台星這件事情並沒有賺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