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ilcatgiga wrote:
那問一下你買了一台車(恕刪)
你不能接受 不代表你可以指控企業"詐騙客戶"
你不代表全體客戶 你無權為大眾做這種指控
詐欺取財跟網速不佳 更是兩碼事
中華電信詐欺的證據在哪裡? 你的測速圖 能代表全部文山區 全部信義區 甚至全台網速?
總之, 你開心就好 幾十歲人了 用字遣詞還這麼不嚴謹
我如果是中華電信法務的話 我第一個告你 不實指控 毀損商譽,
單一區域網速 在跟買到車王 比什麼!? 車子有問題 開到哪都是有問題, 你網速不佳 有全台都網速不佳嗎!?
還有, 電信門號服務 是租用, 不是買斷. 服務不佳你可以談NP 減收違約金 換家. 租賃的東西 可以解約 跟買斷的車輛在比什麼
你真的懂法律, 甚至基本名詞~~ 詐欺 詐騙 的定義嗎? 你如果沒有確切證據就指控人詐欺 那是妨礙名譽, 沒證據就指控企業詐欺 那是毀損商譽. 不要以為隨便PO幾張測速圖就能當證據 你那測速又不是第三方公正單位 更不是大範圍的測試
沒有任何電信有義務 為你單一 少數使用者, 在限定區域廣設基地台
你是把中華電信當成中華郵政了? 你有付服務費 他幅員一定要涵蓋你所有活動區域?
在商言商, 如果在你的區域設基地台不符合經濟效益 人家企業為什麼要為你一個人裝? 就因為你上網嘴人家是在"詐騙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