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n_lin wrote:NCC有規定規定,只...(恕刪) 收訊有問題,問題是樓主不是承辦到樓主的很衰洗腦?不是你也同意簽字的嗎?12G你簽名當下一定覺得夠用才簽,之後發現台星288又變成店員洗腦你???300不到看清一個人顆顆
台中的星星 wrote: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恕刪) 要打臉人請先做足功課~中華電信代理發言人沈馥馥表示「無條件換約」指的是業者提供的試用門號給新客戶使用7天,與已簽約用戶無關,根據行動寬顪服務契約「『消費者』申請行動上網服務前,『業者』經過『消費者』同意後應提供試用服務,適用之服務地區為『業者』經主管機關核定之營業區域,試用期最長以7日(168小時間),每一證號以提供試用一次為限。」×N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11000012-260405
yen_lin wrote:NCC有規定規定,...(恕刪) 有不少人都會錯意了~不差你一個,肯定還會有下一個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11000012-260405
台星跟亞太288吃到飽,你不會現在才知道吧?依規定七天內是可以無條件解約,會吵的小孩有糖吃(關鍵字:如果不退,我要陳情消保官跟NCC說是你們主動幫我勾選放棄七天試用,但我明明要試用)只是你如果沒去台星辦試用,隔幾天這裡會不會又出現你在發問台星能不能退的文章呢?想清楚啊,不然每一家電信都不敢讓你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