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tedidi wrote:
希望台哥大能改正產品說明...(恕刪)
遠傳遠遊卡有提到限制說明:
https://www.fetnet.net/prepaid/product/local-card.html#tabs-5
港澳「公平使用數據用量上限」1GB, 超過限速 128kbps
日本「公平使用數據用量上限」2GB, 超過限速 200kbps
泰國「公平使用數據用量上限」3GB, 超過限速 128kbps
韓國「公平使用數據用量上限」3GB, 超過限速 128kbps
澳洲「公平使用數據用量上限」3.6GB, 超過限速 128kbps
看來是台灣的 4G 吃到飽過太爽...

mvp168ks wrote:
看來是台灣的 4G 吃到飽過太爽...
沒辦法,台灣的吃到飽文化已經行之有年
每家業者都一定要有吃到飽,不然就沒人要辦了
看來出國不能像在台灣一樣這種用法
不然就會給你限速限到飽
tdbigman wrote:
但商家要賣這個東西,確實應該告知。
我不認為日本本國有這樣的規定,台灣大哥大就可以免責不告訴台灣的消費者。
所以檢附相關資料,應該是可以向台灣大哥大提出產品標示不實的異議。
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退款。
隨便舉例來說,回教國家教義不可以飲酒,所以他們國內沒有生產酒精產品,
某家公司進口某回教國家的飲料,是由天然水果發酵而成(不是酒,不含酒精),
卻打著水果酒的名稱賣。
這家公司可以用回教國家不能飲酒當理由,來向消費者說明它們的水果酒,本來就沒有酒精成分這件事嗎?
所以是消費者自己知識不足,判斷錯誤,該公司還是繼續打著水果酒的名字來賣發酵果汁?
以現在的消費觀念來說,應該不行吧?
去別的國家,就要遵守當地的法律。
在台灣可以罵馬英九,去北韓你可以試試看罵金正恩。
你買手機,說明書沒說不能在捷運上偷拍學生妹底褲。
你買菜刀,說明說沒說不能殺人。
總不可能賣個產品,還要附贈六法全書吧?(天啊!還有條例通則...)
幸好台日都是歐陸法系,如果去英國玩,豈不是要隨 SIM 卡附贈建國 310 年以來的 800 本精裝本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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