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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有人門號用台灣之星但是又拒買林鳳營嗎???

台灣人是精神分裂嗎?
要用就一起用,不然就都全部抵制。

林鳳營又沒有添加有問題的油,為何要抵制還不是就是看大老闆不爽
結果換到手機門號,只要一便宜就跪下去了,根本喝喝

udfay1982 wrote:
最近4G頻寬競標大...(恕刪)


個人也很賭爛...
品質都差不多...

之前用台星
還為了通訊問題
造成很多日常的誤會..
客服:不好意思.我們會給你通話優惠...

OS:X...給我這優惠有甚麼用.每月還不是一樣要繳那麼多錢..你不知道你已經給"很多次"優惠了嗎?



現在到NP走了...
爽爽用...
才知道外面世界多美妙

udfay1982 wrote:
最近4G頻寬競標大...(恕刪)

玻璃腰桿~

給點好處~打點折扣

連腰桿都給折了

udfay1982 wrote:
最近4G頻寬競標大...(恕刪)


孩子

你還搞不懂台灣人嗎

三分鐘熱度而已

滅頂...能有一個月就偷笑了

來一個新聞

大家就忘記為何要滅頂了

台灣人是理盲又濫情的

只有三分鐘熱度

人家喊就跟著喊

喊完問他為何而喊 爽而已

這就是台灣人

所以爽用就好 別太在意滅頂這字眼

當初一堆人在拒用e-Tag(抵制遠東)

現在結果怎樣呢

直接引用

這就是社會大眾對味全以後的態度寫照
買林鳳營搭台灣之星最佳組合


滅頂計畫宣告破功了
即日起買林鳳營隨機附贈臺灣之星門號一組並可至電信門市參加愛鳳6splus大抽獎
看了所有回覆,真的覺得台灣人很悲哀,人命不值錢,健康也不值錢,根本一盤散沙

大陸人雖然玻璃心,至少他們很團結,台灣人真的不知道在想什麼,只要便宜就好,再無良都無所謂...?

頂新案目前是判無罪沒錯,但你們覺得頂新是真的無辜?!

我只聽過有人外出吃飯會自帶辣椒醬的,從來沒聽過會自帶油讓店家煮菜給自己的,就只有魏家人這樣

如果不是怕吃到自家的油會有這種舉動跟習慣嗎,無辜?!

連"越南官方"證明油品來源不是給人食用的,法官都不採用了,護航成這樣還有人信,判決公正?!

為什麼要拿錢讓毒害全台灣人的黑心老闆花呢,因為沒錢?還是只是貪圖蠅頭小利?

買林鳳營是因為窮,所以只能買便宜的?我相信真正窮的不會花錢去買鮮奶...

那些買林鳳營的有多少人是每天一杯飲料以上的,要省錢少買一杯飲料不是省更多

台灣之星目前是最便宜的沒錯,但是便宜又大碗?!我也只能呵呵...

只能說喜歡拿錢給黑心商人花的台灣人還真不少

頂新持有52%股份是事實,就算真的"沒有決策權",你繳的錢不也是52%進頂新魏家的口袋,跟能不能決策有什麼關係?

還有人說用台灣之星是為了要抵制三大家,其實魏家虧錢虧到死?那你們用台灣之星不就在補貼魏家不要虧那麼多嗎?

不用台灣之星讓魏家虧更多不是更好

為什麼台灣現在那麼多黑心商品,因為政府已經沒有嚇阻犯罪發生的作用了(看看法官都怎麼判的...)

公然侮辱都比魏家判的重,台灣人還拿錢支持魏家...那麼怕頂新離開台灣?!

大家一盤散沙,東西只要便宜就好,政府又都輕輕放下,那些黑心商人哪會怕,最後吃虧的是誰?還是台灣人民!

我不太懂那些說"電信又不能吃"的人的想法,這跟能不能吃有什麼關係?只要有人買或使用,錢不是都會進魏家口袋

醒一醒好嗎!當政府不能為台灣人民把關的時候,如果連自救都不做,還有誰會救你

大家都那麼好說話,黑心商品有可能會變少?!如果您願意省小錢花大錢的話,那我沒話說,畢竟生命健康是自己的

自己不當一回事的時候,還期望黑心商人會替大家著想嗎

我也曉得頂新不會倒,畢竟魏家的主業現在在大陸,但至少我不願意把錢拿去購買魏家的商品

可是抵制的人越來越多,也是有可能會離開台灣,因為沒賺頭

大家想一想,如果今天黑心油事件發生在大陸,頂新魏家還有可能在大陸生存嗎,完全不可能...

更不用說如果發生在日本了,連麥當勞日本都可以抵制關了一百多家,何況是黑心油

自己抵制雖然力量很小,但是全國人民都抵制的話,頂新有可能無所謂嗎?!希望大家可以想一想

雖然希望大家能夠團結一點,但抵不抵制是個人自由,畢竟錢是自己的,自己高興就好,謝謝

minglidx wrote:
我覺得 主要還是看公司的態度 當初 爆出黑心油事件的時候
味全高層乃至於其員工本身 不斷的配合這個沒有人性的魏某 偷天換日
偷搬證據去他處 做假證言的時候 就已經沒資格談自己是無辜的了


網路發言,也是有法律責任的

請負責任講有根據的話

我相信

您這麼理性論述

一定不是從那些造謠生事的媒體跟為造筆錄的檢察官處聽說的吧

讓大家看看一槍斃命的證據吧

一定很多
至少有5成以上都是之前威寶門號用戶
門號用久了不方便換號碼
威寶賣給頂新就只能變成台灣之星了

如果這些用戶拒買味全產品的,就都符合樓主的問題

晴雨時紛 wrote:
連"越南官方"證明油品來源不是給人食用的,法官都不採用了,護航成這樣還有人信,判決公正?!


講話要有證據

網路發言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越南官方???

不是主管單位且回覆與大幸福營業登記許可互相矛盾的公文

不採用是護航?????


台灣有一個沒有證據被槍斃的強姦犯

一個擁有不在場證明且控方無任何有效證據的死行犯

僅憑檢察官推理就判無期徒刑的人

您大概覺得這樣的狀情況不夠慘

頂新也要參一咖,要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被判刑才爽吧

題外話,這些東西,判決書出來後,瞎掰的名嘴都不敢講了,您還在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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