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他家帳目要怎樣出,給消費者的發票帳目就該清楚載明才對!硬給人家包套銷售還刻意說成贈品?說白一點就是詐欺行為!好業務不是把黑的說成白的,不是把死的說成活的!欺騙就是欺騙,不要什麼都用"業務招數"來當成藉口!建議樓主將這個事件分享給各大媒體,一定能幫到很多不上論壇,卻一直被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