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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管理員刪掉吧

大概發文者取不到暖 , 到別處去開版另闢戰場了 ~
按下快門前能做到的事,不要等按下快門後才做.
這種看看就好了,不要辦他們 並且叫大家
不要使用他們的門號就是對他們最大的處罰了
所以呢~還是中華電信最好
這是我多年來走跳多家的經驗

不管是電話或網路
最後還是回歸到原點!!
欠了四年沒繳,不給你辦只是剛好而已吧,反正你可以辦其他家的啊。
如果每個人都說不知道自己有欠費,那電信業者還活得下去嗎
就像有前科會被人嫌棄的意思...
只能說台灣民眾法律觀念都不想遵守,

更何況他是台灣大(老)哥大~

CC,我以前欠2.3個月再辦為啥沒事呢?也是繳清了說~

該不會是遇到澳洲的service態度問題???
趕快去告啊
記得通知我看開箱文,呵呵
樓主的敘述的邏輯很奇怪,


如果我是電信業者,一定會請您先將4年前所積欠的費用繳清,包含這4年所壘積的利息及罰款。
然後等你要續辦新手機的方案時,再告知你已經有不良的欠款紀錄,拒絕您的加入。而且這一定是繳款之後再告知。

國外於信用的紀錄上有連鎖性的互連,只要一個人於銀行或公共事業上有不良的信用紀錄,那就是沒有任何一家銀行或業者願意去相信一個有不良信用紀錄的人。樓主覺的如何 ?
sj1940 wrote:
樓主請息怒真的真的很...(恕刪)


真的真的很過分
身為服務業,台哥大應該將客戶的欠費列為呆帳並且賠償同等金額給欠費的客戶,同時登報道歉才對啊,怎麼還可以跟客戶收欠的錢呢?

敢問樓主...你是佛心來的嗎...
如果是的話你的可出來成一家電信業者...
我會號召更多你去辦你們家的電話...但記得不可以收我的錢....而且你還要付我錢...因為我使用你們家的門號

你覺得這樣何理嗎...

這是我今天來看到最不可思議的回文了....



解決方法很簡單啊,就不要辦他們家門號就好啦,為啥一定要新辦他們家的?
無可救藥 wrote:
真的真的很過分身為服...(恕刪)


那是反諷文唄 噗~~~~~~
存好心 說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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