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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威寶手機費抵通話費

wan930 wrote:
辯不過人講不出道理就...(恕刪)


講道理給你聽要收費的

免費手機可以拿 幹嘛不試試

請不要惡言相向!


歪先生=真好玩=Arena speedo???
WiMAX wrote:
拜託你不要來亂好不好...(恕刪)


請問您有實際拿到過那支免費的手機,又拿到開喜專案門號可以免費打12000元的案例了嗎?理論上是可行的,但實際上卻沒有人這麼做,為什麼?

之前我也有說過,開喜專案的方式,等於用戶跟電信業者買手機,業者再送你一個免費且可抵12000元月租費的優惠門號.就像我舉例的中華門號互助綁約手機模式一樣,這樣有何不可?





WiMAX wrote:
講道理給你聽要收費的...(恕刪)



開始語無倫次囉


看多了
網路小白不是都這樣
最後都會惱羞成怒不然就是開始裝瘋賣傻
問的問題都不敢回答

唉呦
你的症頭怎都一樣
還真準

還惡言相向勒
前面誰先講屁股啥小的啊?
ducklin.yaya wrote:
請問您有實際拿到過那...(恕刪)


你好,你是比較理性的一位

我是深深感覺今天為什麼我們會有爭執點


完全都要看

當初是否開立發票而且契約簽名立書人,有確實提領過再回售給店家


有問題的是,店家既沒跟消費者講,你的手機跑去那裡去

消費者一直誤以為他是辦門號而已


即便他知道有手機這檔事,他的發票也被店家a走,

你知道的,他為什麼不給發票的

我才要試著舉反例 刺激那些不懂這些道理的人

看看他們有何反應 可見很明顯

發票在這整件事佔很重要一部份



加註:沒想到還真有人起鬨,要拿免費手機
歪先生=真好玩=Arena speedo???
WiMAX wrote:
驚!歪先生還是認為阿...(恕刪)


發票的問題已經說完了

A方案 : 客戶當場退還手機並且退回發票 ,客戶拿回原先付出的全額手機價款,店家以退貨處理只損失一張發票紙張,雙方等於都沒損失,國稅局也沒有該5%營業稅可賺,發票已經退貨處理掉店家也沒有逃漏稅問題

B方案 : 客戶將發票自行留下,手機由客戶自行販售,由於客戶不退回發票店家無法以退貨處理,如果客戶要將手機賣給店家按照市場慣例可能會以原手機價格打8折再支付給客戶(類似二手機市場),或許好一點的店家可以扣除營業稅之(打9~95折)向客戶買回該手機,國稅局有稅金可賺(因為店家仍需付該手機售與客戶時的稅金),但是客戶卻損失5~20%甚至更高的手機折價賣出,客戶賣出手機就由買賣雙方自行去協商價格,以上也沒有法律問題

一個是退貨取消掉,另一個是客戶保留,店家須支出稅金,都合乎法律
ducklin.yaya wrote:
請問您有實際拿到過那...(恕刪)


他在乎的是發票,我都解釋很清楚囉!!
真好玩 wrote:
B方案 : 客戶將發票自行留下,手機由客戶自行販售,由於客戶不退回發票店家無法以退貨處理,如果客戶要將手機賣給店家按照市場慣例可能會以原手機價格打8折再支付給客戶(類似二手機市場),或許好一點的店家可以扣除營業稅之(打9~95折)向客戶買回該手機,國稅局有稅金可賺(因為店家仍需付該手機售與客戶時的稅金),但是客戶卻損失5~20%甚至更高的手機折價賣出,客戶賣出手機就由買賣雙方自行去協商價格,以上也沒有法律問題...(恕刪)


歪先生

能跟我解釋一件事嗎?

今天簽約的是消費者顧客

店家憑什麼拿顧客的發票?

顧客憑什麼不可以只拿門號跟發票就好?

只因為店家付手機金額?

店家就可以把簽約的發票收下來?


以你設定的說法

客戶是早已知,他是辦門號+手機囉?

但顧客只要留門號打兩年免費

顧客也知道"手機"是店家該"處理"的?

那你幹嘛跟顧客解釋用b方案叫他自己賣?

用可能損失1~2折迫使顧客退卻吐出發票?

是問 店家 轉賣手機折扣也以八折算給消費者嗎?

還是算全新空機價算折扣?(等值於兩年免月租?)

那你是說店家已經賺到兩折手機價差囉?

這隻是一隻全新未拆封的新手機耶!

洗到八折又有發票 真好賺
歪先生=真好玩=Arena speedo???
WiMAX wrote:
歪先生能跟我解釋一件...(恕刪)


客戶買了手機且同時拿到發票,如過要以退貨處理將手機退貨給店家當然要連同發票退還給該店家才能夠以退貨做處理,當你做一般有索取發票的消費要退貨時一定要連同發票退回給店家才能夠證明該商品是跟該店家所購買的,而且店家通常都要你同時將商品與發票都退回才答應幫你已退貨處理吧?? 

如果客戶購物時有索取發票,但退貨時卻不退回發票,假設店家沒有收回發票作取消卻全額退款給客戶,不就平白沒有業績還倒貼5%稅金給國庫,你是店家也不願意這樣做吧!!

所以正常來說,客戶只退回商品而不退回發票,店家通常會以二手價格買入,向客戶買入的價格至少要折扣5%,因為不能沒賺業績還倒虧本5%稅金,發票沒有退回取消仍然要付出5%營業稅

手機和汽車的二手市場很相似,一賣出後不管用多久二手價格馬上打8折,第二年再打8折(相當於原價64折),依此類推8折下去

案例推敲

A案客戶退貨也退發票
商品售價 10000元
發票稅金 500元
客戶退貨 -10000元
發票退回 -500元
===============
商家與客戶都沒虧沒賺 0元

B案客戶退貨卻不退回發票,仍以退貨處理
商品售價 10000元
發票稅金 500元
客戶退貨 -10000元
發票無退回 -0元
===============
商家虧本 500元,客戶沒虧但賺到發票

WiMAX是店家也不可能願意像B案一樣虧錢吧!!
發票早就給別的客人了

還在那邊發票東發票西

腦殘也不是這樣
wan930 wrote:
發票早就給別的客人了...(恕刪)


對呀,我都已經寫很清楚,發票已經給客戶了,之後看客戶是要退回發票做退貨處理,或是不退發票變成客戶自己賣手機!!

他的邏輯真是很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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