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PHS自以為可以不理會消費者的權益搬出一堆理由推託說合約內細項有備註
我想沒人敢用
所有公司制訂任何合約都會保障公司權益,相對消費者處於弱勢
基本上還是惠顧及民眾感受(包含非使用PHS的人)
辯解的人,不知道是無法用同理心思考
還是PHS派來的 或是 其他電信業務故意讓大家對PHS反感
PHS真的便宜、電磁波低講很久都不會不舒服、純PHS手機待機久(我用J88)
、速度無法超過60公里、日本三洋手機好、推出新手機收訓爛、最近收訓有些異常
目前大眾虧錢有倒閉的疑慮,綁約必須先支付兩年費用請自行評估風險
總歸一句,公道自在人心
大家就別爭論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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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有中華電信的帳單異常問題
雖然只有12xx的異常費用,我把我的證據及分析給後來帳款處理專員
專員原本只願意減半,經過我的分析後專員並無法反駁我的說法
只是很無奈的說他的權限可以把爭議款1000去除,剩下請我繳納
開玩笑我可是狠角色,擺明說把帳單明細拿去爆料
小姐就說怎麼樣可以讓我滿意,我說一千多 對我來說是小錢
但不是我的問題幹麻要我出錢
後來是看帳務小姐一開始就很客氣又很無奈
抱怨完畢,也不想為難專員(她也是拿人薪水做工)
因為無法全部取消費用,就減少1200剩下幾十元給我繳
老實說帳單我還留著,因為中華電信已經不止一次搞錯帳款
哪天不高興提供給大家參考中華電信的系統還是會出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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