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tschg wrote:承諾概括接受亞太合約及專案並於和併後繼續履行及提供服務 遠傳行銷超級厲害"我要續約",指的是再簽2年的新合約,用戶自己換的約,不是遠傳問題"不想續約",施捨給原合約資費,用多久是另一件事,因為現在算遠傳的專案完美避開承諾
遠傳當初不看好亞太就不該收購沒有只要a不要b的不然那還叫收購?以前台灣很多保險公司被收購保單合約都不用重新簽還在提合約放新的內容跟備註收購就是概括承受一切而不是取消重簽只是遠傳真的陰險斷你訊號讓你來重簽新約老實講遠傳真的站不住腳申訴的方向應該是不簽約情況下換卡才對
ajohnson1231 wrote:遠傳當初不看好亞太就...(恕刪) 我覺得最大問題是斷訊合併亞太其實會有很多要轉移,像是亞太裡若有一些優惠或收費是遠傳沒有,那遠傳就需要修改系統,基地台整併也需要人力去處理,是不是遠傳高層覺得不想多花這些錢,就直接把轉移工作交給用戶跟承辦人員,反正員工薪資是固定的,轉移成本最低後來發現聽話用戶太少,就關基地台斷訊讓亞太不能用,我一直搞不懂到底遠傳有沒有權力直接斷訊,可是遠傳會說已經發了一堆簡訊通知要斷訊,不換卡是用戶問題以上是我猜測的,遠傳覺得不對的話,能不能出來說明,為什麼不能像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一樣,讓用戶無痛轉移其實我能體諒遠傳作法,但最起碼也給原本用戶多一些補償,而不是每次推的換卡方案,都讓人覺得沒亞太的好
hangtings wrote:電信公司很常被罰錢你...(恕刪) 電信公司很常被罰錢???????????所有裁罰NCC都有公告廣電類很常開沒錯但幾乎都不開罰只警告電信相關的裁罰則是至少3年多沒開單了連警告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