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酒斗十千 wrote:
LM並不是第二類電信(恕刪)
babuarea wrote:
Line Mobile只是個品牌,本身在台灣沒有電信設備,只是這次跟遠傳簽約合作,Line Mobile可以比較便宜是因為廣告效益之類的商業考量,不求賺太多只要不燒錢就好,看看電信三雄的股價就知道電信業很賺很穩
所以LM就是你說的LM就是台灣3大電信公司之一阿
所以LM=遠傳電信,那遠傳公司股東和公司盈虧就等於是LM這間公司嗎?
林朝洋 wrote:
所以LM就是你說的LM就是台灣3大電信公司之一阿
所以LM=遠傳電信,那遠傳公司股東和公司盈虧就等於是LM這間公司嗎?
Line Mobile (在台灣)並不是電信公司
連NCC都這麼說了,不知你還在糾結什麼?
Line Mobile跟遠傳之間的關係是授權商標
你扯遠傳的盈虧等於LM公司,這是亂扯一通吧
https://cnews.com.tw/124180517a03/
LINE MOBILE是電信公司嗎?NCC:並不是
NE MOBILE上個月在台灣推出,499不限速吃到飽引發各大主流電信公司限時跟進,NCC要求電信事業落實消費資訊揭露。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像是LINE MOBILE沒有實質經營電信服務,只是品牌,要求採用其他品牌推出資費方案應具體明示電信服務提供者,任何創新服務的推動,不同企業經營者合作應釐清彼此對消費者的責任。
以LINE MOBILE來說,選擇與遠傳電信合作,用戶從申辦、查詢、繳費到客服都能透過LINE MOBILE官方帳號線上完成,使用LINE MOBILE的消費者,手機上顯示的電信服務提供商會是遠傳。
NCC指出,電信業者採用其他品牌推出資費方案模式,實際提供服務之經營者仍是第一類電信事業,與第二類電信事業虛擬行動網路服務提供者(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MVNO),採批發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服務後,以自己名義轉售消費者之模式並不相同。
翁柏宗表示,LINE MOBILE是LINE獨家授權商標給遠傳,沒有透過LINE MOBILE經營電信服務,締約對象是遠傳,服務提供者是遠傳,沒有申請MVNO的問題;會以實際服務提供者跟網路架構來決定要不要申請第二類電信執照,電信服務提供者出現LINE MOBILE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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