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abounce wrote:你一定會求償失敗,...(恕刪) 雖然沒有逼,但說明有鼓勵要申辦的去解約(還說不是退租),而且還說如不先解約恐有辦不成的疑慮,明顯有誤導嫌疑啦,支持樓主告下去aaa你是台星的人嗎?
aaaaabounce wrote:大家都看的到,唯獨樓...(恕刪) 不保證買到東西,不表示我排隊排到了,老闆可以用我的結帳機壞了,叫我出去店面重來。老闆可以說我的規則是出去重排,但用的理由是他的結帳機忙碌壞了,很明顯就可歸責於老闆懂嗎?今天去買東西一開始就知道:不一定排得到,沒排到是不會生氣啊!但把「自己沒排到」跟「老闆找理由不給結帳」混在一起,這是不一樣的啊!白話點:老闆要玩人,就不能被找到漏洞,他的漏洞就是用自己的「系統忙碌」踢人,懂了吧?!
支持樓主啊!能不能成功沒關係,這是態度的問題。雙11的活動,電信公司裡台灣之星的經驗最豐富,但是卻不見其辦活動的方式成長,而且讓人更不爽的是回覆依舊避重就輕,看看亞太這次做法,取得序號成功者,15號前完成辦理即可,比台灣之星好多了。cwc wrote:雖然知道不可能成功...(恕刪)
aaaaabounce wrote:可以歸責於老闆?我笑...(恕刪) 民法不熟,但是商品擺在那拿好了,要結帳了才掛點。依照一般人認知是老闆補結帳啊!去法院會輸嗎?之前有筆電誤標誤賣的都是消費者勝出了,我不覺得拿好商品,老闆機器壞了,老闆擺出商品的這個行為就一定能取消。我相信補償違約金不可能,但要求老闆履約是可行的吧!台星最大的敗筆就是給人進去選購結帳,在民法上巳經不是他單方,用你這樣是「沒排到隊」可以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