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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此人在論壇罵人罵成這樣 可以沒事嗎

有檢舉 他被關閉帳號了
因為他有變造IP 每篇罵人的貼文IP都不同
所以可能抓不到吧

broker yu wrote:
怎不更新一下新的判...(恕刪)



panguin wrote:
如果不檢舉,當然沒事。

不過對方話都說成這樣了,建議備份下來後向01檢舉,並且到警察局報案處理。

--以下摘錄文章摘錄於 辰華法律事務所--
網路裡代號暱稱或者是ID
都視為代表行為人本身,均在法律限制之下。

而公然侮辱、誹謗罪為告訴乃論,至於追不追究,在於被害人本身提不提告,但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

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公然侮辱罪」,是指只要是亂罵髒話,或是讓人覺得受侮辱的話,就算成立。

若是行為人無端罵人,不論以言語或文字都構成此罪。

這些法條只是參考用而已,地檢署少一案省一案,
再瞎的理由都馬敢寫在不起訴處分書上,
法條明文規定,地檢署也能用近乎另造新法的各種解釋睜眼說瞎話,
你提再議聲請,怎麼舉證歷歷、如何旁徵博引判例和釋憲,
檢察長就算無以辯駁也一樣可以判你再議無效,
反正就是要你請律師來就對了。
公然侮辱罪的成立很難,不是大案法院不太會認真理你,
你不要對台灣的司法抱太大期待。
原來ip是假的,而且還會更改ip,難怪敢囂張亂罵
現在網路世代,說真的如果要認真那肯定沒完沒了
不要鬧了,這種雞毛小事告上也不會處理的


髮客遊 wrote:請問在這裡罵人罵成...(恕刪)


匿名沒有人格權,
比方說, 公然侮辱 髮客遊 這個匿名,
沒人知道髮客遊是誰,也不知侮辱到誰?要怎麼判公然侮辱罪?
若匿名,但有簽名檔連結,大家都知道某匿名是某特定人才可成立。

雖然有些一審判決是匿名也判有罪,大多是匿名和某特定人可連結起來,
否則,若匿名無法和某人連結起來,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遲早還是無罪。

胡搞瞎搞的大多是檢察官,而一審法官可能依民情輿論隨便判,用來安撫恐龍鄉民,
若你認了輸就輸了,要上訴到二審以上才比較依法判決。

鄉民常會怪罪到恐龍法官亂判,其實是恐龍鄉民沒法律常識....
01自己都允許網軍帶風向了,風向對, 風怎麼吹不管啦!
髮客遊 wrote:
請問在這裡罵人罵成這...(恕刪)

RentHA wrote:
匿名沒有人格權,比...(恕刪)

網路上的名字就是代表你了嗎?
網路都隨便取的.
下一次你又取另一個名字了,不是嗎?
別太認真.
有人說那有人罵我網路上的代號.我會不會生氣.
我根本不當一回事.罵的再兇,也是沒有用的.
告匿名這種事情 很難說...

有的法官會判有罪 有的判無罪...

請google 網路人格權...

就算是只是代號 還是有機會判的

髮客遊 wrote:
請問在這裡罵人罵成...(恕刪)
沒有人告,怎麼會有事?

告了不就有事了.(廢物)那兩個字就很好告了.
髮客遊 wrote:
罵第2次.

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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