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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爭議頗大的網路吃到飽

peppy wrote:
台星前身威寶有送網卡...(恕刪)

我也有拿過無線網卡
我想澄清的是,用途是要建立在與電信業者之合約內允許的,而不是自己想怎麼用就怎麼用,無意中可能就踩到分享器這條了。
註:想怎麼用跟想用多少不一樣,咬文嚼字魔人勿誤會。
少數人用途不具正當性才引起一連串限速潮。
poss5728 wrote:
對的,我知道有這個,但那是專門的方案,並沒有等同於允許用戶拿sim卡去裝在自己另外買的分享器,而且中華目前沒有,很多人討論被限的台星也沒有。

https://shop.tstartel.com/product/8174
這是一種我賣你分享器但我不允許你用的概念
實在是令人髮指
我是覺得 以後合約都規定不能分享

或是以後規定新手機出場都不要有分享功能


kgame carter wrote:
https://shop...(恕刪)

你給的連結點了會跳到官網,你想表達什麼呢?
wesho wrote:
我是覺得 以後合約...(恕刪)

你沒認真看每一個留言,問題是出在用什麼設備分享,還是說你常用手機跑個幾TB結果被限?
wesho wrote:
我是覺得 以後合約都規定不能分享

或是以後規定新手機出場都不要有分享功能


買流量 傳輸量的方案就沒有禁止分享, 所以分享功能還是必須存在

且 國外數據漫遊 也沒規定不能分享, 因為傳輸量都是用買的



你會講這種話 代表你的認知 只把分享功能附屬在吃到飽方案




手機的分享功能 是在外應急, 使用者付費 短時間權宜使用

而不是搭配吃到飽方案 長時間分享網路~~ 這種使用方法是牴觸合約的





c1019515 wrote:
麻煩你把秀下限收回...(恕刪)


不知道秀下陷是什麼意思,但easyflight版友應該是有他的道理的,雖然我也不懂,可能我中文不好吧,我一開始有幾次我也很生氣的,但是也是他教會了我,每個人都有他的觀點可以自由表達,如果仔細看他的回文,會知道他有自己的想法,而且不會連珠砲,也很用心的告訴我們,不要沉溺網路世界,會變成沒有成就的人的。

我們不懂的不要回應他,多讀點書,最後分享一句話
"真理越辯越明,但世界上大多的事都不屬於這類"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觀意識,總會找到懂你的人,至於不懂你的,只能放棄了

poss5728 wrote:
你給的連結點了會跳...(恕刪)
網址已修正
drk9999 wrote:
不知道秀下陷是什麼...(恕刪)


最新建議吃到飽價格(不可用來長期掛載BT使用)
100M/40M 999元 僅可使用4人分享(超過人數限速8M)
60M/20M 599元 僅可使用3人分享(超過人數限速8M)
35M/6M 349元 僅可使用2人分享(超過人數限速8M)
16M/3M 159元 僅可使用1人獨享(超過人數限速8M)
以上速率皆不保證頻寬,越多人分享網速就越低
這樣夠合理了吧!
1.立同意書人於使用門號(含移入門號)期間,不得將門號使用於任何違法或其 他不當商業行為或利用各項優惠專案從事任何異常撥打、不合常理之使用或 其他權利濫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轉接話務、電話行銷或長時間占用語音 ,或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 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服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 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 、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 違反者視同違約,台灣之星得暫停通信或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以上行為皆由台星單方認定? 若明明沒有上述行為,卻淚被單方面認為視同違約!那會不會小百姓得天天客訴,有簽約者又要被扒兩次皮! 魏家請的道長不好惹? 連彰化檢院兩方....

drk9999 wrote:
不知道秀下陷是什麼...(恕刪)

就好比他付388元吃到飽,卻分給其他家人朋友一起吃到飽,
業者倒楣收到這個用戶

建議業者接收用戶末端MAC數量太多直接限速128K實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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