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備補貼款:電信公司>消費者,綁約的對價
(2)資費優惠(減收):電信公司>消費者,綁約的對價
(3)代辦佣金:電信公司>通信行,代辦、推廣門號的給佣
通常違約金是以(1)&(2)來計算。
通信行為了招徠客戶,有時候會把(3)的錢挪一點出來貼給消費者,以便和直營店產生價差(否則乾脆直營店辦就好了),這也就是所謂「退佣名店」能夠發光發熱的主要原因...

其他啥綁約不要手機、A方案搭配手機要換成B方案搭配手機的操作,那又是另一個更技術性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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