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上的違約金跟我之前第一個算法是一樣的
(4600+250*使用月數)*[(綁約天數-使用天數)/綁約天數]
算起來就跟手機價大概多一百(除了IP6 16G剛剛好)
但申辦後馬上解約對他們的業績是有影響的,所以還是希望盡量不要一開始就解約~
所以假如使用一個月的話
(4600+250*1)*[(365*2-30)/365*2]+599+17900=23149
其實就只多一個月的月租,又可以幫服務你的人有業績
我是剛好家裡只有台灣之星有4G訊號(這是一個很詭異的現象,申請試用的時候,發現
家裡只有台哥大還有2G訊號,其他都沒有訊號),加上網內互打免費,
所以應該就不會解約了,而且他們也提供蓋號服務,所以對我影響真的很小
T.Martin wrote:
剛剛去申辦完成了,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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