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ncony wrote:
我對於申辦月租33 183型專案有疑問, 此專案內容參考以下網頁
http://cht2012freecall-sp.unisurf.tw/03.html
關於183型的租期30個月內若轉為購機方案, 是否屬於違約呢? 因為到 9/30 的33專案中並沒有提到這一項, 似乎之前七月底的33專案有明確列出 "本方案於租約期間改為參加其它購機方案... 但不須繳回終端設備及/或電信費用補貼款", 而目前的33專案卻沒有這一條.
我在這個月打去 800 客服專線詢問過兩次, 第一次客服說改參加其它購機方案不算違約, 第二次客服卻說算是違約?
請問有人知道實際情況如何嗎?
謝謝.
我今天下午 5 點前才去辦好這個方案, 我是辦 383 + mPro 750, 所以是第一年月租為 192 + 480 (通信費與上網費分別打 5 折與 64 折).
合約期間如果轉換成購機方案, 不用繳交違約金. 因為月租 33 的合約的第三條就是:"本方案於租約期間改為參加其它購機方案... 但不須繳回終端設備及/或電信費用補貼款"
另外, mPro 合約的第三條也是類似的條款, 但是文字敘述不同.
其實 NP 專案還是比較優惠, 不過手邊沒有其他家門號, 也不想 NP 出去再回來. 反正 iPhone 5 或是 Lumia 920 出來後, 我就會改成購機合約, 反正每個月也才差 81 元而已, 不想把自己搞得太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