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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寶電信爛到爆的收訊與系統塞機分享

現在基地台那有那麼好蓋
也不是你一個人或一戶有意願就能蓋的
尤其是市區

套句宣導口號
國家標準嚴把關 基地台建設保平安
這第一句,我們來看看相關法條

要蓋站,總得先找點吧
光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2款
這條就很難跨過去了
更不用說隔壁社區的抗爭了!

再來
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24條及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2條之規定
基地台申請架設於建築物屋頂者,
其天線之設置高度及方向,
應確保其水平方向正前15公尺內不得有高於天線之合法建築物

接下來,如果找既有合法站點,要小心這條

內政部 86年09月15日 台( 86)內營字第8606581號函明定,
既有建築物屋頂上設置無線電接收天線架相關附屬設備,
視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一條第七之一款第三目
(現為第十款第三目)之屋頂突出物,
其高度未超過 九公尺 或面積未超過八分之一者,免申請雜項執照

既有站台如果家數一多,很難不超過,
這也是我之前在別篇不看好WiMAX基礎建設的理由之一
(申請雜項執照光跑公文流程就不知道多久了,也不一定會過)

還有這條

內政部營建署 87年2月18日 八七營署建字第 02473號函明定,
無線電接收天線及相關附屬設備不得設置於供避難使用之屋頂平台範圍。

這樣下來,是能有多少地方能蓋基地台

流浪貓的攝影日記 http://www.wretch.cc/blog/gsmboy 踢爆常業攝影詐騙犯行累積7起
spider_ho wrote:
剛剛有個瘋狂想法:

如果A業者無訊號, 必須提供原號NP到有訊號的B業者, 供消費者使用, 直到A業者恢復訊號再NP回來. 期間多出的費用由A業者吸收. 消費者則照繳原合約月租費.

這樣我想沒有業者敢擺爛了吧....(恕刪)


好歹也有打折月租可以收,幹嘛立不利自己的合約坑給自己跳?
wan93O wrote:
因為你沒引言,我只好...(恕刪)



怪了 我從頭到尾有說我用威寶電信嗎 這裡的人怎麼這麼愛猜測
還是說公道話 被當成護威寶的人
如果在說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收訊不好 會被當成護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的人嗎
hoshino01 wrote:
怪了 我從頭到尾有說...(恕刪)


別在意,我也只在某些文章內提到中華好一點,就被某個一直推威寶有佛心的人
說我有用中華、工讀生之類的話,無視就好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6/19 火大的彭小姐新聞殺傷力可能很大吧!?
今天一大早威寶客服立即來電
不多說~ 直接折月租費給我!
請我再觀察這幾個月是否有改善

hsiangchieh wrote:
6/19 火大的彭小姐新聞殺傷力可能很大吧!?


有可能,
昨晚回家看到中天新聞也跟進報導
總是這種新聞,版上不難見,
還是要跳上電視媒體很少。
不然你以為為什麼鋪天蓋地的廣告是怎麼來的?
加油吧,


貼心貼成這樣,就是訊號貼不進來你的手機
折點月租費給開版大,
這就是你想要的嗎?
當然只是給威寶觀察期
時間到了 不排除與彭小姐一樣上上電視

我根本不CARE月租費折扣
甚至解約付"補償金" (威寶不叫違約金?是否有規避NCC的嫌疑?)對我也不痛不癢
我的關鍵只是業者無法提供該有的服務, 解約卻要收高額補償金的手法不爽而已
1.彭小姐是辦什麼專案啊?補償金要1萬多?是小筆電專案嗎?還是有提前續約?
如是這樣,好好跟威寶談,手機回復跟新的一樣還給威寶,看能不能取消或減免補償金.
2.建議威寶也跟賴議員陳情,請政府幫忙提供架設基地台的點,以好解決彭小姐的問題!!
hsiangchieh wrote:
我的關鍵只是業者無法提供該有的服務, 解約卻要收高額補償金的手法不爽而已...(恕刪)


抓到重點了,其實我們只是一個小小的使用者,我們只要求電話能正常撥打

跟接收而已嘛!業者如果不重視自己的服務品質,就不要怕消費者不客氣,讓它登上

新聞版面,長期下來,漸漸大家都會有刻版印象。


歐! 你用這一家呀!(心理有個底!),做生意是做長久的...
6/21 中午竹北高鐵附近

CASE 1: 撥打電話第一次沒通, 系統錯誤
第二次才通

CASE 2: 同事用市話回撥, 第一次接起來聽不到對方聲音

PS. 塞機真的是沒圖沒真相!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塞機證據留著嗎??
我想再去罵威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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