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你一個人或一戶有意願就能蓋的
尤其是市區
套句宣導口號
國家標準嚴把關 基地台建設保平安
這第一句,我們來看看相關法條
要蓋站,總得先找點吧
光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2款
這條就很難跨過去了
更不用說隔壁社區的抗爭了!
再來
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24條及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2條之規定
基地台申請架設於建築物屋頂者,
其天線之設置高度及方向,
應確保其水平方向正前15公尺內不得有高於天線之合法建築物
接下來,如果找既有合法站點,要小心這條
內政部 86年09月15日 台( 86)內營字第8606581號函明定,
既有建築物屋頂上設置無線電接收天線架相關附屬設備,
視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一條第七之一款第三目
(現為第十款第三目)之屋頂突出物,
其高度未超過 九公尺 或面積未超過八分之一者,免申請雜項執照
既有站台如果家數一多,很難不超過,
這也是我之前在別篇不看好WiMAX基礎建設的理由之一
(申請雜項執照光跑公文流程就不知道多久了,也不一定會過)
還有這條
內政部營建署 87年2月18日 八七營署建字第 02473號函明定,
無線電接收天線及相關附屬設備不得設置於供避難使用之屋頂平台範圍。
這樣下來,是能有多少地方能蓋基地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