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y.Huang wrote:(恕刪) 提外話,萬一你那個朋友因為你送的東西然後當晚就怎麼樣,那他的法定繼承人該怎麼辦?放心,我不是問刑事那部份。我是指這個合約,聲請契約中止然後無痛解約嗎?還是.....?想不出來,小時候書讀得不多?
WiMAX wrote:你們在聊什麼? ...(恕刪) 你是問刑事還是民事那部份?刑事就是 黃比利大大 (請稍息)他害的!不過傳聞證據,法律上可能對他無效民事部份,那要問真好玩先生幾年前有沒有真綁過個56K的長約,然後可能要2011年才到期?反正.....很KU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