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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收據] 幫備份:這版有人被告公然侮辱了。開放登記免費雞排50份

par3838 wrote:
我上面留言是18:3...(恕刪)

麻煩不要來騷擾我了
懂其意,以和為貴
我就看戲,看兩大高手對決即可
大會報告一下

跟宜蘭偵查隊大哥談好了

有幾個方式 本來是請他轉我戶籍地的偵查隊來接手 但一般都會拒絕
我說我可以找人出來協調 ok的 戶籍地這邊我有熟悉的警察

或是案子直接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所以敬告一下數字哥 我在台南等偵訊便可

唉 本來要去台北apple store買皮革錶帶的 只能改在網路買了 真是可惜阿
我要雞排!
我要PS5!
hotgirl99 wrote:
我要雞排!(恕刪)


我245樓曾說過有其他方法不用跑,結果被人指點說我不懂,讓我難過一下
par3838 wrote:
我245樓曾說過有其...(恕刪)

請問裡面有說出什麼方法了?
本來我前面就說可以轉了
是你自己說數字哥可以不管被告跟原告都可以在宜蘭才被我說你不懂法律的

你沒說出什麼方法 然後我本來就知道可以轉
前面也說了
你也真想讓大家都知道你不懂喔?
我只是跟別人訴說心聲,

我看戲,拜托別在找我了。
par3838 wrote:
我只是跟別人訴說心聲(恕刪)

問題是你引用的內容扯到我阿 明明你的留言表示你根本不懂......哈

這是你慣用招數
管到天邊去了哦,還是住海邊?

我的留言連自己訴說心聲都不行,別人對我留言說我,我都不能難過,只要提到這件事,那個人一根筋就抽動了一下,就指責我不是。

照此標準
307樓我提到部份,我提的那人,怎麼沒聽那人解釋,怎麼會引言對我說【人性險惡】,【人性真的本惡】等字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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