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法院看到很多電信公司會去辦支付命令!要是你收到法院公文!!又沒有去法院說明!!通常法官會直接判給債主債權憑證!!(不過你名字辦的!!又有欠款!!應該說明也沒有用吧!)到時債主就可以憑債權憑證找法院扣押你的財產(基本好像是從你的薪水扣1/3吧)至於會不會到金融聯合中心!!我就不知囉!!不過!!通常要大到一定金額好幾千塊以上!!電信公司才會去法院(中華除外)!!到時你有上班!!管理部看到你的薪水要被扣!!會不會把你列入黑名單!!就不知囉!!(我同事就有人被從薪水直接扣錢)
colaz wrote:約8年前 欠中華電1萬多 且還是高中生 民法 第六章 消滅時效 的第126條: (五年之短期時效期間)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電話費就是屬於租金的一種, 所以你要向他們依民法第126條來主張你的權益
grace_w_chang wrote:民法 第六章 消滅時...(恕刪) 因電信費用而生之債權,依實務見解認為應適用之消滅時效爲兩年 :)亦即兩年一過,即取得拒絕給付之抗辯權;但是電信公司慣以簡訊通知當事人催繳款項,乃非對話之意思表示,是否可以認為具備「當事人得隨時可受領」之「達到」,而產生時效中斷的效果,是可以再討論的。
小右右 wrote:我遠傳電話費3個多月...(恕刪) 1萬多還好!! 有能力請她不要上 法催就先繳一部分 慢慢還 但先決條件是 你要評估自己能力至於不還 遠傳有聽說 會告你詐欺的 但能不能成立因為這是民事庭 告你詐欺是刑事庭 要一定金額以上所以你金額不大不用擔心 且才3個月還要看你的主張只是一時沒上班 沒法繳 沒關西等法催 跟她談4折--6折 繳掉!!只是可能 你會被遠傳 永遠成為拒往戶!!但老實說 真的也沒差 她賺不到你錢用其他的電信公司就好!!但耳後可要更珍惜自己的信用!!我自己也是有一陣子沒繳3個月就接到電話了!! 因為名下的電話都停掉了只留一隻預付卡還是被她找到了 我就跟她談 欠最大那隻 先繳一個月我已經在上班了 可不可以留一點錢給我生活 我下個月領錢就先繳 這樣!!我記得是1398 之後3期 一次繳!!!只要有上班 就有辦法跟人家談!! 不用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