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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代表換卡到遠傳可以原亞太合約到4g關台嗎

「無合約不定期」在台灣法律上通常指**不定期租賃契約或不定期勞動契約**,代表契約沒有明確的終止日期,雖然沒有書面「合約」,但實際上存在法律關係;例如,租約到期未續簽但繼續收租的租賃關係,或工作內容具持續性但未簽定期契約的勞務關係,這些都會被視為「不定期」,意味著雙方(尤其是房東或雇主)不能隨意終止,需符合法定條件才能解除。
活力梅子綠

等等就會有某些帳號跳出來說這是錯誤的法律知識誤導大家,然後說遠傳有龐大的法務團隊在等,然後嘲笑版友都不是法律背景、是法盲,然後笑AI胡說八道,就他們最厲害,每個都是先知🫠

2025-12-10 21:12
unross wrote:
需符合法定條件才能解除。


" .....需符合法定條件才能解除。 "

NCC 同意的合併案下的通牒時間算法定條件嗎? 畢竟是有主管機關同意的.

如果如上述所說是正確的,應該不是告遠傳而是主管機關吧!
open123

提告主管機關那就是打行政救濟了。最近的新聞,52新聞頻道牌照就是這樣,老用戶們,看你們了,提告業者,提告權責機關,Go,Go,Go。

2025-12-11 0:17
maxpow wrote:
NCC 同意的合併案下的通牒時間算法定條件嗎?


NCC的合併條件是要求存續公司保障用戶最少至114/12/31,
而不是要求存續公司只能提供服務到114/12/31(你所說的下通牒),
後續當然不關NCC的事,
因為遠傳延長到114/12/31是對NCC合併案的交代,
超過114/12/31則是回歸民事債務履行的關係,
也就是遠傳跟用戶的部分,
只是最後結果如何也只能繼續看下去了
unross wrote:
「無合約不定期」在台灣法律上通常指**不定期租賃契約或不定期勞動契約**,代表契約沒有明確的終止日期,雖然沒有書面「合約」,但實際上存在法律關係;例如,租約到期未續簽但繼續收租的租賃關係,或工作內容具持續性但未簽定期契約的勞務關係


我家的市話用了30多年,從中華電信還沒民營化還叫電信局時辦的
它沒有因為無合約沒重新簽約,切掉我的市話
或是因為無合約取消優惠,月租從70元變500元
還是讓我持續的用30多年,沒說你是跟電信局辦的市話,不是跟"民營化"的中華電信辦的市話
相對中華電信,人家做法就是不一樣
另外這30多年其實中華電信市話月租還是有調整過,也不能說沒調整

到是他有打來說要不要辦網路+MOD方案有優惠,考量只純粹家人當市話用沒辦
maxpow wrote:
smes91...(恕刪)


今年是民國114年唷

如果按照他說的不定期到期,那應該113年年底前就要開始搞換卡洗合約

這肯定是有什麼誤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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