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Q1911以外的亞太11不會無預警恢復原價,需要先通知客戶這次移轉屬於換卡不換約所以合約還是屬於之前亞太那份合約合約上有註明如果要終止合約優惠,需要在官網公告並且以簡訊通知客戶只能靜待2026/01/01之後看遠傳有沒有傳簡訊跟官網公告
整件事本來就是單純換卡而已,根本就跟合約沒關係。非Q1911的資費,遠傳從一開始就是認到2026/1/1而已,這次先打日期出來只是讓大家提前認清事實。至於要不要先換?如果用好好速度快,就不用趕這波,至於已經換了,至少有幫自己加顆茶葉蛋!(我湊熱鬧也先換了一張卡,速度是有變快)
marceautw wrote:整件事本來就是單純換...(恕刪) 憑啥只認到2026/1/1?有啥法源依據??根本就是遠傳違約了!原本亞太原約就是沒有壓優惠結束日期的!而且你看,當初合併前是怎樣說的這些都是證據!各位合約沒有優惠到期日的朋友可以保留此公聽會的證據以後申訴用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