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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頻譜超標問題,此篇評論中肯!

繳700影響所有用戶的網速
繳900只影響台星用戶
可憐的台星
wimbledo wrote:
繳700影響所有用戶...(恕刪)


依法辦理最公平,併購是商業行為,不應該與規定相佐。
子畫

阿彌陀佛…跟施主說行政法,跟一般民刑法是不一樣的東西

2022-10-01 9:41
題外話:繳回頻譜政府要不要退錢給台星?

畢竟期限還沒到.
這案子真的很有趣 台台合併前不就該了解法規嗎?
超頻就該繳回吧 不然佔著茅坑不拉屎 反而影響公共利益
子畫

阿彌陀佛…施主到底有沒有認真的去看看NCC在YT上的聽證會?

2022-10-01 9:38
愛與正義的小中二 wrote:
合併前不就該了解法規嗎?


仰賴新創科技新貴,斜槓電信執行長
為業界的大哥大,新創先例來獨大
如果覺得合併成三大,那麼1/3比例頻寬大家覺得不合理,這樣應該是要把有爭議的頻譜全數繳回,政府按年限比例退回標金,然後重新公開招標才對,用合併的方式偷雞上來實在很賴皮,要改規則之前要先守規則,新規則之下應該要清零在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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