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幻 wrote:
不,這一件新聞反而是有問題的哦。
『部落居民表示,電信公司利用原住民保留地架設基地台,由於是做為長途中繼轉播,發射
功率極強,經測量所發出的電磁波比一般基地台高出20倍』
不要為反而反、為支持而支持,要看問題關鍵在哪裡?
※再附帶一提,『長途中繼轉播』,等於是該基地台設立的主要目的也不是給居民使用了…,甚至也可能會基於中繼專用的情況下,該基地台根本不會給居民使用…
對這種話題還是要去看一下現場
用古狗 看了一下
中華電信 在村裡有一棟機房 上面有基地台
房子看起來很久了, 每個原住民村子應該都有一棟這個中華電信機房
那這個應該跟原住民保留地沒有關係
那說中繼 又是原住民保留地
應該是 為了改善某些角落沒訊號 在某些偏僻位置所設立的強波器或小基地台
所以 還是拆了吧
當地沒訊號 他家的事!
新聞要看仔細 研究一下!
星幻 wrote:
不,這一件新聞反而是(恕刪)
認同你的說法,但是透過 Google map 到現場去看,以下連結可以一次看到所有基地台
海端霧鹿基地台
實在看不出這是長途中繼基地台。
這些都只是一般基地台而已....,然後當地地廣人稀,不知道這些罹癌的人都住在哪呢?需要更進一步研究才能知道是否有相關性。
電能到...光纖就能到
只有某些備用線路,還會維持微波中繼台
也不多了啦
還有少數的衛星天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524005559-260407?chdtv
該用地取得過程自始即欺瞞範圍及用途,先斬後奏、先割地出租,再不法塗銷,且割出範圍比原來所說多出22倍,從手搖電話機房到微波、無線電信電台,經查閱相關資料始發現鄉公所自案地分割,權利移博、拋棄涂銷、地目變更、建物執照核、出租續租程序等均未依法行政,所以發生不法不當,乃至圖利等不公不義的違失。
歐蜜.偉浪強調,行政機關對本案土地40餘年來罔顧顧程序正義,無論簽約、續約,甚至無约出租,各期皆有未依法行政的事實存在,
簡單來說
就是想要回徵收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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