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知道,三大電信的通話、網路品質較高,而兩小電信的資費便宜
如果兩小被併到三大之後,廉價的合約卻能享受到三大的品質,那原來的用戶肯定會不滿…
所以合併後動刀是一定的,只是怎麼動而已
這裡我還是要先重點提一下,若有恢復牌價這回事,是寫在契約裡的,這僅是契約生效期的制定,跟什麼霸王條款根本無關,你們這…是不是把霸王的格調看太低,項羽都在哭了。
所謂霸王條款是『契約中明定開放其中一方(通常就是制定契約的甲方)可不限任何理由、任何時間、任何條件,僅憑自己想要做,就終止合約』,這才叫霸王…
當然,無論如何,動到契約這段我是認為終究是不會輕易去執行,最有可能的還是我之前講過的,基地台限制…
台星及亞太的用戶,哪怕在被併到三大電信業者旗下,能使用、連接的基地台,還是原有的那些,若要連三大業者的基地台?連接不上、或著把優先度設得非常低,如此一來這些廉價合約的品質不會變,甚至更低(因為三大業者原本的用戶當然可以連接被併進來的二小基地台),這樣子的情況下,慢慢讓用戶轉換…
活力梅子綠 wrote:
就是版上突然出現很多好像很懂契約精神的人,
講述著遠傳接下來要怎麼用霸王條款去恢復牌價趕跑亞太的用戶😱
我覺得他們在講「契約自由」的時候
卻不瞭解「強制締約」是什麼
在講企業有「變更權或解釋權」的時候
卻不瞭解 消保法第17條和第11條 是什麼
黃曉媲 wrote:
遠傳應該不至於洗亞太客戶啦
LM那時候不也還有額外祭優惠留客嗎?
但確實很好奇之後怎麼平衡亞太用戶和原用戶
畢竟資費差那麼多(恕刪)
其實也不用平衡啊!!
上面也有人舉例說自己同事596,客服說續約就續約了

基本上有在爬版研究的,該怎麼辦方案,
終身該搶的早都搶了!
不懂或沒研究的,
就一直用5.6百,甚至更多的,
他們也沒差,因為他們也不知道差別在哪,
所以根本也不用平衡啊~
像我同事當時聽到我LM月租只要111,
沒有一個相信,問他們要不要辦,
沒人理我

我說LM就是遠傳還沒人信,
搞的我好像在推銷別人辦電信一樣XD
直到LM回到遠傳才再問還辦不辦的到

而他們用3.4百月租的,
只有20-30G流量的吃不飽,
還很開心說很夠用,
所以根本不用什麼平衡啦,
不懂或不知道的人根本不會在意的

活力梅子綠 wrote:
我說的泛亞那個重點是『合約一片空白』,
你到底會不會看重點啊?
合約一片空白的情況,
請問業者、消費者如何證明合約何時到期?
沒有到期、合約空白,算不算終身?
不要說沒有前例,
LM也是合約變空白的案例,
以前的合約有清楚寫明到『無期限』,
回到遠傳就變成空白,
這代表什麼?
就是業者願意持續履約下去,
懂嗎?
重點根本不是你說的[前面0月租,後面也0月租],
大家想賭的就是要拼拼看,
遠傳會不會比照LM,
併亞太後合約會不會一樣變成空白,
了解嗎?
合約空白了,有沒有寫終身重要嗎?
再說一次,
合約空白代表的就是業者願意持續履約下去,
有沒有寫終身重要嗎?
而且我們從頭到尾說了,
我們想賭賭看,代表的就是我們,
賭輸了對我們而言頂多浪費幾個月月租費。
而你一直說遠傳會怎樣用什麼霸王條款處理亞太用戶,
請問你是代表遠傳?還是你是遠傳的什麼大官?
你憑什麼代替遠傳說他們會怎樣怎樣的?
而且可能又有人要說,
LM有廣告是終身,
所以回到遠傳才會是合約空白,
那請問泛亞你要怎麼解釋合約變空白?
難道泛亞在十幾、二十年前也有廣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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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邏輯不通的才是你吧?
別人說的,總是選擇性跳過,不看重點?
還是要不要去檢查一下眼睛?
LM 本來就是終身約,綁滿12個月(完成義務)就變成終身了,合約當然變成空白
泛亞終身0月租, 被台哥大接收還是0月租,網頁是要寫什麼?
你們這些人真奇怪,合約是不是終身,就是像台星一樣白紙黑字寫在合約裡了
還需要靠你們在哪邊當柯南?
還需要你們查查網頁合約有沒有顯示
還需要你們看看合約裡的條款,自行衍伸、揣測、解釋,是不是終身的
還需要你們去跟NCC抱怨申訴說,我不管我就是終身的
還需要你們靠電信公司來施捨,看人家以後願不願意給你
有沒有終身就白紙黑字一翻兩瞪眼
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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