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抱歉 wrote:NCC只驗證硬體和收訊合不合台灣法規,又不是每個APP都驗,這事件是由刑事警察局查獲你從哪裡看到打開APP後顯示已通過NCC驗證的??? 你再去研究一下哪個單位負責通訊設備的資安?
還不謝主隆恩,被當人頭戶2000元想打發,然後說後續提供法律協助,安安,大家是要告你台灣大哥大,你要請自家的律師團告你自己嗎?目前收到檢調、警局通知的案件通常都以不起訴,如果起訴了台灣大哥大能提供什麼? 律師?...更何況台灣恐龍法官這麼多,要是一審被定罪,最後拖好幾年打到三審甚至背上詐騙前科,這支手機上市日期:2018/04月,意思是如果真的要查起來,得把這接近3年來的類似詐騙案全檢視一遍,篩出受害者加以賠償,就算以最低時薪下去賠償,也足夠讓台灣大哥大賠到股票下市了,因為這支手機曾經登上台灣熱銷排行榜的20名內,銷量不低,不過台灣有個名產可以幫助到台灣大哥大, 台灣名產 : 恐龍法官 ,這支手機用戶不少是上年紀或是年紀很小的,這些人根本拿不出工作證明,所以他們被消耗掉的時間,基本上法官會以無法提出具體損失正名為由駁回。歡迎來到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