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遠傳服務品質下降,猜測是搬移基站的關係,現在很多地方遠傳跟和信基站是在一起的..這樣造成基地台浪費
原因是 NCC 的緊箍咒(看下面新聞) 全省都必須有和信訊號, 現在不用了. 基地台可以任意搬動充分利用...
現在應該基站及bsc,交換機開始大風吹了吧!! 猜測台哥大應該也差不多...
陣痛期過了應該就 ok 了
大哥大相互投資 解禁
NCC拿掉緊箍咒 台灣大併泛亞將加速 遠傳和信可望跟進
【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行動電話業者相互投資限制障礙終於排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15)日刪除九年來行動電話業者經營相同業務的事業,不得相互投資超過10%的規定,全部回歸電信法管理。這個緊箍咒一拿掉,意即業者間相互投資或合併,事先報主管機關審查即可。
這將加速台灣大哥大合併泛亞電訊的進程,泛亞成為消滅公司,台灣大哥大、泛亞及東信,名正言順成為台灣大哥大,資費將是網內互打,公司也可節省不少成本及開銷。據悉,遠傳與和信可望跟進申請,掀起正式合併風。
NCC發言人、副主委石世豪表示,早年2G業務開放時,有全區及分區執照,規定業者間不能跨區整併,但後來全區業者透過子公司等名義合併分區業者,事後檢討當時開出分區執照不具市場規模,原規劃方向是錯誤的,因而決議刪除條文。
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14條,於88年公布實施,規定行動電話業者經營相同業務的事業,不得相互投資超過10%的規定。此條文拿掉,同一事業的行動電話業者相互投資將解禁,比照固網、WiMAX等,業者間相互投資或合併,依電信法第15條,事先提主管機關審查即可。
NCC官員說,85年開放電信自由化,86年釋出行動電話等執照,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為全區業者,和信、東榮及東信為分區業者。後來發生和信合併東榮,為避免其他業者跟進壟斷市場,88年修法約束相互投資行為。
官員指出,該條文取消後,行動電話業者的相互投資行為是否准許,不用再看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或是電信法,全部回歸電信法,與其他電信事業管制一致。
據了解,台灣大哥大合併泛亞案未來可加速進行,合併成為台灣大哥大單一法人,未來組織、基地台等可做精簡,設備、網路及客服等,都可用同一套,成本大大下降。
【2008-05-16/經濟日報/A5版/話題新聞】
使用情況還ok,沒有其他大大講的那麼可怕~~
偶爾只有在地下室的停車場打不出去而已..

還有,因為我住的地方3G訊號比較ok
所以我都會用手動尋網調到3G的訊號來使用,
這樣也會減少打不出去的情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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