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酒斗十千 wrote:
今年新增以下條款:
12、「公平申辦原則」係指本專案綁約期間內用戶若將原有同一證號下之除本專案之外其他原已申辦之台灣之星門號終止契約、解約、降低資費或異動原已申辦專案時,申辦之第一門及第二門雙11優惠門號資費將恢復原牌告月租費$799/499。
若台星名下有2018年雙11門號一門,已到期非雙11門號月租388一門,
想把非雙11那門轉去2020的LM,2018(非終身約剩半年)續約2020雙11,
不就要中午先登記申辦LM,
晚上跟台星申請續約??
這樣不知可行否?
rafale1979 wrote:
請教一下, 之前有一(恕刪)
劉小偉 wrote:
若台星名下有2018年雙11門號一門,已到期非雙11門號月租388一門,
想把非雙11那門轉去2020的LM,2018(非終身約剩半年)續約2020雙11,
不就要中午先登記申辦LM,
晚上跟台星申請續約??
這樣不知可行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