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飽也是商人自己玩爛的還推給消費者要嘛就逐級限速例如...100G前完全不限速超過100G開始限速21M然後超過200G開始限速10M300G限速6M400G限速3M500G限速1M限速可以由業者自行定義要給用戶幾M之類的
愛爾羅西 wrote:中華電信不定期的就會出來亂說台灣消費者很貪心,什麼都要吃到飽。罵完之後,率先推出499元吃到飽。而後兩大後來跟進。再罵台灣消費者,又說惡性競爭,營收變少,不利台灣環境。罵完之後,又推出吃到飽。不知道幾次了。 結果3大照樣是賺的盆滿缽滿的 ! 富到流油 !
哈哈小豬 wrote:看NCC舉例就是了否...以上,指全部各五家電信都適用哦!因為無線通訊,是公共財使用者付費嘛!可以逆及即往才對如,對於過去高量使用者,各五大電信可先進行月租不合理使用者,進行財產假扣押了(恕刪) 既然是公共財, 這些電信業者憑什麼用公共財來賺錢?既然用公共財賺錢, 賺的錢扣掉資本支出和營運費用, 剩下的是不是該繳回國庫才對?
witwei wrote:吃到飽也是商人自己玩...(恕刪) 我認為應該是不需要,只需要按照繳交的錢去申辦多少速率,比較家用頻寬應該都很夠用,台星不就是出限速21M跟競速,乾脆一點弄個1M吃到飽10元.5M吃到飽50元,10M吃到飽100元,20M吃到飽200元我應該會去辦10M吃到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