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恩盲客 wrote:
1.明定出來就沒辦法用上「吃到飽」三個字,所以沒人會白紙黑字明定。
2.消費者其實也都知道多少會被限縮(別跟我說你比對不到資料)。
3.你明知自己用量爆大,偏要貪小便宜辦廉價不去辦中華,看起來是誰比較有問題?
4.明明知道有限速,想佔便宜不肯去辦中華,被限速了再上網靠腰取暖,真讓人覺得噁心。.(恕刪)
就事論事
我也是支持控管不正常流量的
但今天用了"吃到飽"吸引客人、合約未明訂、限速了又不承認
這一點個人認為電信公司也有不妥
題外話...
這樣的使用量應該算還行的客人吧(月均45GB上下,送的通話幾乎沒在用)

使用一年,算滿意,最近約到正在觀望要轉哪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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