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子少一子 wrote:這叫做期約賄選,直...(恕刪) 樓主政見中包含未成年,即無投票權的公民, 因此不構成任何形式的賄選況且期約賄選這條,台灣歷史上有犯罪“成立”紀錄????貌似沒有?期約賄選這條要認真辦,全台灣沒人能選舉了,除非是神佛降世參選
比方說我要參選總統,我說我當選後要發消費券 5000元,但有排富(即圖利特定族群),那這樣算不算期約賄選????或者當選後要讓敬老愛心卡(也是圖利特定族群),每月額度增加 1000元,這樣算不算期約賄選???這樣都算,那全台灣(幾乎)沒人能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