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內容本來就有事先告知特約事項(寫明關於濫用行為)作為私有線路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果違反、得暫停通信或逕行終止服務契約你已經坦承將其作為家用固網使用、每月300G以上、甚至5.600G明顯違反特約事項沒什麼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