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use wrote:感謝台星好朋友的溫暖...(恕刪)</blockquote行動電話都是先使用後繳費,解約是解除合約的動作不是月租費,解約前的月租費還沒結算出來,隔月當然還是得繳最後一期,這不會難懂吧!?
nacestudio wrote:台灣之星 不是 頂...(恕刪) 滅頂已經退流行,現在人薪水低,有188吃到飽就很能讓人感恩戴德了(不預設工讀生有無)不管甚麼標題的文Po出來,幾乎都會有人台星亂入,與其如此,不如一起~~感恩台星,讚歎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