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晚上10點
我第一次接到物流業打來的電話
並約好12/6下午送達
結果今晚就收到訂單被取消的簡訊

被取消的原因是無法連繫上我或未能簽收包裹
針對這原因,實在很難讓人接受
我在11/13收到出貨通知
等了二天,完全沒消沒息
於是11/15就在訂單提問中反應未收到包裹
台灣之星在11/16回覆包裹會在12/15前送達,要我耐心等候
好不容易在12/4收到物流業的電話
並約好12/6送來
結果台灣之星12/5取消我的訂單,要求我重新申請
這就是我耐心等候的結果?
這叫人如何接受?
而且離12/15還有一週
要取消訂單也得12/15以後才合理吧
台灣之星與物流業者間的問題
不應該牽扯到消費者吧
台灣之星的做法
實在很誇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