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L wrote:當初搭配samsung...(恕刪) 小弟2/4台星NP到中華987(30)退傭9K,台星3G吃到飽合約$598/月,合約到6/15違約金約$2400使用台星(威寶)約5年,除偶爾及某些地點沒訊號在雙北使用上均正常,NP原因是因欲購之手機頻段不支援當初簽定型化契約時均明定,請問現在是上來取暖討拍還是求認同?如果你明知道不能酒駕,然而酒駕被取締又抱怨罰太多,請問是誰的問題?
a0918116005 wrote:1.樓主說合約不合理...(恕刪) 台星提升訊號也是要看地點,最進辦了一個月試用還是跟去年一樣訊號爛台星只有打市話2塊錢的大玩特玩卡可以用,其他要簽合約的話心臟要夠大,而且一定要先試用,以免跳進火坑爬不出來
RAIL wrote:當初搭配samsung...(恕刪) 我是綁599x30的合約拿退傭9300合約到期日為2017/06/30問客服如果今天解約金額是8380元違約金公式:(12000 + 250x已用月數) x 以日遞減依照公式算出來違約金的確沒錯
James_4GLTE wrote:1' Tabs 2014...(恕刪) 違約金公式:(12000 + 250x已用月數) x 以日遞減拿補貼款9000,承擔違約金12000 並沒有不合理電信公司的成本至少1萬以上吧?還是說有可以拿補貼款10000,只要承擔違約金5000的方案?願聞其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