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這件正本沒有回收,基本上你直接去NCC告官威寶就足以視情況嚴重性讓威寶遭到罰款2萬~20萬不等了,所以你既然有疑慮何不直接伸張你的權利也順便看有沒有機會罰他們,你自己也爽一點?
至於你底下的5條有許多網友已跟你做過回答,小弟只針對其中一點就是你沒使用期間為何要繳錢?
答案很簡單,門號沒退租前你的確還是跟電信業者承租這個門號,而你有沒有意願承租我們都不知道,因為你就是沒去辦理退租,而電信契約內有一條文,當你欠費期間電信業者至多可以跟你收取X個月的費用,所以即便你沒有使用,他還是可以依法跟你收足那幾個月的費用,只是看個人情況或維護公司信譽有的會像你朋友這樣被減免而已,而超過那X個月之後呢? 你更不用擔心,因為電信業者也不願意讓你使用門號了,所以你的積欠費用會永遠停在那X個月之後就列呆帳用戶。
其實細看了一下這文章,我個人是建議遇到事情應該找到原因,當然或許在你的立場雙方都有錯,只是比重你怎麼拿捏,但一個成年人處理事情絕對不是因為人家怎樣怎樣,我朋友就那樣那樣,就代表你也可以如此。
這邊專業版友不少,有錯大家都會幫你,雖然客訴教學不是件好事...
但這不會是盲目的互相取暖,而是就事論事,以我的立場來看,威寶才是這件事的受害者,因為他要為了當初給學生的良好立意而讓現下付出那根本沒有必要的後續成本。
既然當初用不到,為何要辦?
還是當初是大家都在爽用,畢業就不用了?
就算爽用過後想把他當夜壺用了就丟,也要處理好不是?
而就事論事跟盲目瞎挺都分不出的人,也很難想像會對自己負責了
祝你事件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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