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cession wrote:
這是舊的月租33方案
優惠期限:101/5/01~101/7/01
9.本方案於租約期間改為參加其它購機方案,則當月停止月租費減收及贈送國內通信費優惠、mPro/Wi-FI優惠、我的熱線優惠或其他相關優惠,但不須繳回終端設備及/或電信費用補貼款。
我看最新的網頁,裡面好像沒有提到上面那條。
請問有人是8月以後才辦的嗎?
請問一樣可以在租約內改參加其他購機方案,不用付違約金嗎???
我對於申辦月租33 183型專案有疑問, 此專案內容參考以下網頁
http://cht2012freecall-sp.unisurf.tw/03.html
關於183型的租期30個月內若轉為購機方案, 是否屬於違約呢? 因為到 9/30 的33專案中並沒有提到這一項, 似乎之前七月底的33專案有明確列出 "本方案於租約期間改為參加其它購機方案... 但不須繳回終端設備及/或電信費用補貼款", 而目前的33專案卻沒有這一條.
我在這個月打去 800 客服專線詢問過兩次, 第一次客服說改參加其它購機方案不算違約, 第二次客服卻說算是違約?
請問有人知道實際情況如何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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