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zy wrote:
開版的
很奇怪
照台哥大這樣的算法
不足月算一個月的算法
你是被綁約31個月
不是被綁約30個月
台哥大明顯違約
妳的抗議一定會成功
堅持下去
祝福你了
應該說綁 30 個月,必須使用 30.x 個月,但是要收 31 個月的錢(辦吃到飽(?)的人,應該會用超量)。
因為 30 個月的時間會跨 31 個計費周期。
在第一個計費周期(不足一個月),就要收 489。
同樣的最後一個周期(不足一個月(時間到就解約) or 足一個月(配合計費周期解約),也會收 489。
台灣大這樣應該不算違約,但容易有爭議。
如果覺得不能接受,用戶要做的就是
「在第一個計費周期的時候,爭取依天數比例收費,而非收足 489。」以及
「而最後一個月,要就是等計費周期滿了再解約,不然就是屆時再去爭取一次。」
看網友的經驗應該可以爭取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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