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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手機掉了,絕對不要先停話!

將來的手機防盜功能不曉得會不會更上一層樓

老婆的手機曾經有被搶過..
有時候想說如果手機可以遙控爆炸
炸傷搶手機的搶匪不知道有多少

手機設定密碼還有sim設定密碼
也算是滿基本的自我保護方式



掉了手機難道不行只先設定禁止發話但可以正常收話嗎
申請停話..到時候還要花錢重新補卡(萬一找到的話)
這樣的誤導真的不太好~手機如果遺失可以找的回來幾乎是因為對方把你的SIM卡丟掉~換上自己的!放入你遺失的手機使用!!....警方便可以已手機IMBI以及他SIM卡所發出給基地台的訊息找到"SIM卡的主人資料"....如果對方沒有換自己的SIM卡~拿你的手機你的SIM卡狂打!!你又沒有掛失讓電話"禁止外撥"(掛失後只能接不能撥)....你要讓他盡量打="=~.......那你就請客吧!!!.....手機掉了~快去掛失~別做蠢事!!請問一下~你信用卡遺失...也會讓他盡量刷嗎?!請問你沒有掛失...盡量刷會是由盜刷的人先買單嗎?!.....看到這個文真的很無言!!

幫幫自己別被誤導了!!

再次提醒~手機遺失第一時間一定要先掛失啊!!
一開始拿到自己新手機因該先打 *#06#

去查看手機的序號...這算是手機的身分證....每一支手機都不一樣

萬一手機 失竊,只要將此序號給電信局,管它天涯海角,就算換門號,只要一撥出,

馬上找到。


這個功能有管用...之前的新聞有相關的報導.......

瘋瘋阿子 wrote:
一開始拿到自己新手機...(恕刪)


網路這種東西 很多話還是聽聽就好了
並不是存疑 而是很多地方都不合邏輯..

遺失手機 只報案 而不停話 讓撿到的人有機會狂打
再用三聯單去壓系統商 要他們自行吸收
難道 使用者有空去報案 沒空去停話??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f129001 wrote:
網路這種東西 很多話還是聽聽就好了??


我的經驗是手機掉了
對方還頗有點腦袋的
把sim卡換成自己的來用
結果還是找不回來

建議還是先停話會比較好
免得到時一堆麻煩

所以現在用的智慧手機有加個程式
換成別人的sim卡
會自己一直發簡訊到我跟朋友的門號
除非重灌rom
不然根本不能用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打電話到客服,
核對完資料後請他們限制門號撥出就好了,
一來可以免除被盜用的危險,
二來被好心人撿到時,還留有打過去聯繫的機會^^
那同理來說,信用卡遺失就先不要掛失,先去警察局報案,然後拿著你信用卡四處刷的人就會被抓到,他刷卡

的費用因為有報案,所以全部不用撽,然後你又能拿回你的信用卡,如果真的這樣那警察局真的太好用了,只要有

報案開張單就全部免責了。
第 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電信法第56條 )


我很想說~樓主是不是沒學過法律~

法律是報案三聯單算數~還是法院說了算數?

當然是法院裁定後才算數~在法院裁定之前~你這樣作~算是未善盡告知義務~(嚴重點叫知情不報)~

在法院裁定前~電信公司一定會把這筆款項照正常程序 對你催款~(這會嚴重干擾你的正常生活~不信你可以試試)

最有可能的結果~先扣款成功~有問題法院見~因為身為用戶的你必需證明不是惡意行為~包含故意當人頭電話~知情不報~或者你根本就是賣門號圖利~或者根本就是共犯~也有可能是涉嫌詐騙電信公司的錢~所以你慢慢等小警察破案吧~破案你才是清白的~不然你會列被列共犯或人頭戶嫌疑人~

最後如果不了了之了(算電信公司自認倒楣)~你也可能被電信公司列了高風險人物~拒絕往來~

所以為了爽一下~你要天天跑警察局~法院~不小心還有機會吃免錢牢飯~

如果你這招有用~那詐騙集團的人頭電話早就滿天飛了~

所以~消費者還是乖乖的打個電話作停話~這很難嗎?

你想把自己疏忽的成本(丟掉手機) 轉嫁給他人負責~你以為這符合公平正義嗎 ? 別人和你一樣呆? 小心莫名其妙進牢吃免錢~

f129001 wrote:
網路這種東西 很多話...(恕刪)



不好意思...我知道很多網路的東西是聽聽就好...

但我說要記的號碼..是手機序號(IMEI)....

這個號碼就算換sim卡也是查的到....

下面是我查的的資料

無論一般(普通)或重大刑事案件,向當地、發生地或結果地之司法警察單位(警察局、分局或派出所)報案後,
持報案三聯單正本(報案三聯單切勿丟失)至電信警察隊再次備案(流程大同小異)確認;經錄案、分案調查後,
祇要竊嫌使用過被害人的手機,即可透過電信警察向國內電信公司調閱雙向通聯紀錄進行分析比對,或依據手機序號(IMEI)反求相關資料。若查有可疑人士(即嫌疑人)的發話地點及顯示之行動電話號碼,會進一步通知嫌疑人到案說明,並追查嫌疑人身分及盜用行動電話號碼情形,藉以釐清案情。經偵查詢問完畢,確認無訛後,會將所調閱之雙向通聯紀錄及贓證物(如被害人手機)、手機圖檔、盜撥或盜用所產生的話費明細表等明確事證,對竊嫌提出竊盜罪告訴,甚至通訊行業者若牽涉其中,必要時將一併提出收受贓物罪告訴。全案偵結完畢將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贓物(所找回的手機)入庫後,經地檢署起訴,法院判決確定後,自然會通知當事人,依程序前往法院領取所找回的手機。
(作者為保五總隊分隊長◎ 許宏揚 )




遺失手機 只報案 而不停話 這句話我並沒有表示認同的字眼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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