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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寶電信爛到爆的收訊與系統塞機分享

hsiangchieh wrote:
手機老是沒訊號 威寶惹火用戶!
請看最新 6/19 的華視新聞
華視網頁
新聞網頁備份

華視新聞截圖如下
按這裡檢視圖片...(恕刪)


看來版上不斷有用戶反應收訊問題,終於爆開來上新聞了。

業者自稱也是受害者???



對電信業者來說不是嗎 這個區域的基地台因為住抗被拆
沒辦法提供服務且必須要給收訊不好的用戶打折
打折來下的錢也是成本呀

題外話 有些科技公司會在公司內裝設手機訊號遮蔽器
可對GSM/CDMA 3G DCS/PHS造成遮蔽
http://store.pchome.com.tw/dashop/M01189889.htm
怕公司員工在上班時間打電話 洩露公司機密 先問問公司內有無裝設此設備在罵吧
hoshino01 wrote:
對電信業者來說不是嗎 這個區域的基地台因為住抗被拆
沒辦法提供服務且必須要給收訊不好的用戶打折
打折來下的錢也是成本呀...(恕刪)


請問你願意收訊不好打八折嗎? 你繳的錢不管打幾折都給業者了,業者那來的損失?

要講損失只能講說因為收訊差,減少了申辦人數,那才是它的損失吧?

週遭基地台一蓋下去,一個人也在用,幾十人也在用,幾百人幾千人塞機也在用,

你這麼解釋損失的話,那麼業者應該很願意,在人口密集地方,不管白台黑台,收訊

先搞到百分百零缺點,等人數收到一定量再給大家都打折,收訊變差,大家打折錢照

,基地台可以拿這當藉口,多拆幾個掉減少支出,大家只要繳打折月租給

業者就好,業者損失好大歐!!!
不想跟你這種人爭辯什麼了 有那家電信業者會故意把收訊變壞
在說在你簽下合約書的時候 上面會註明 會因為地形或建物關係而影響收訊
在說有那一家電信業者的訊號沒有死角的 我還真想知道
如果真的這麼在意收訊 不會去打市內電話
hoshino01 wrote:
題外話 有些科技公司會在公司內裝設手機訊號遮蔽器
可對GSM/CDMA 3G DCS/PHS造成遮蔽
...(恕刪)


如果是未經電信業者同意
私自裝設這種東西
是可以向電信監理機關或電信警察檢舉的

因為這東西的原理是發射整段系統的同頻電波
讓手機解不出正確的資訊而無法使用

私自裝設除了有可能造成對合法業者系統的干擾
一方面這玩意也無權發射這些頻段的訊號
流浪貓的攝影日記 http://www.wretch.cc/blog/gsmboy 踢爆常業攝影詐騙犯行累積7起
hoshino01 wrote:
在說有那一家電信業者的訊號沒有死角的 我還真想知道...(恕刪)


你那麼氣憤幹嘛? 只是討論嘛!

我覺得那新聞中的用戶也蠻理性的耶!她等了三個月,眼見業者沒改善才爆新聞,而且

她也說願意等業者把基地台用好再開始算,可見她是願意給機會的,但業者肯給她機

會嗎?還是住抗一句話,給用戶打個折就了事呢?


那我請問你 因為住抗被拆掉的基地台需不需要 另外找合適的點
就算找到合適的點 要不要跟附近居民及屋主商量 架設基地台需不需要時間
我之前也是因為收訊不良打去反映好多次 客服人員也是說約3個月 並且月租費打折
結果呢 延到快半年才把新的基地台架設完畢
多給電信業者時間吧 如果收訊不好的新聞 換成是台哥大/中華電信/遠傳 會上新聞嗎
hoshino01 wrote:
那我請問你 因為住抗被拆掉的基地台需不需要 另外找合適的點
就算找到合適的點 要不要跟附近居民及屋主商量 架設基地台需不需要時間
我之前也是因為收訊不良打去反映好多次 客服人員也是說約3個月 並且月租費打折
結果呢 延到快半年才把新的基地台架設完畢
多給電信業者時間吧 如果收訊不好的新聞 換成是台哥大/中華電信/遠傳 會上新聞嗎


因為你沒引言,我只好對號入座


hoshino01 wrote:
那我請問你 因為住抗被拆掉的基地台需不需要 另外找合適的點

當然需要,開電信公司本來就該維持服務正常

hoshino01 wrote:
就算找到合適的點 要不要跟附近居民及屋主商量 架設基地台需不需要時間

當然需要時間,需要商量,難道要蓋黑台?再者這本來就是業者的問題,干申辦的消費者何事?難道要申辦者找地方給業者蓋,它再收到其它客人後,月租會分紅給幫忙找地方蓋基地台的人嗎?

hoshino01 wrote:
我之前也是因為收訊不良打去反映好多次 客服人員也是說約3個月 並且月租費打折
結果呢 延到快半年才把新的基地台架設完畢多給電信業者時間吧

你是你,別人是別人,你看那個小姐說營業額掉了一半以上,她的極限給了三個月,我是覺得很慈悲囉!

hoshino01 wrote:
如果收訊不好的新聞 換成是台哥大/中華電信/遠傳 會上新聞嗎

當然會上,但這一篇發文者很明顯的是講特定業者,在本討論版看到還有另一業者的討論字串,你若有遇到同一家相關問題可以前往討論
威寶的話題老是扯不完. 我有點好奇:

1. 被住抗拆基地台, 明明服務不完全(或者說根本沒服務), 業者還要消費者繳月租費, 這不對吧
2. 消費者不玩了也不想付違約金. 但是如果消費者已經向業者拿了手機, 完全不付好像也不對

到底是怎樣才合理, NCC有沒有官方版本可以讓兩造遵循?

剛剛有個瘋狂想法:

如果A業者無訊號, 必須提供原號NP到有訊號的B業者, 供消費者使用, 直到A業者恢復訊號再NP回來. 期間多出的費用由A業者吸收. 消費者則照繳原合約月租費.

這樣我想沒有業者敢擺爛了吧.
威寶電信?不意外!

先把收訊搞好再來跟三雄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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