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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不要臉的行徑.....令人髮指

ytblue wrote:
民法第121條以日、...(恕刪)


哀 真無言....

我也來搬法條好了

請看民法第123條第2項,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 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請注意看,非連續計算者,所以樓主的問題是不是解決了呢?

這樣不知道夠不夠清楚呢?

loplay wrote:
哀 真無言.......(恕刪)



那月曆是不是要改寫了阿? 按這個法條來說 2月是不存在的 您說是吧?


因為它只有28日阿 = = 並非一個月
pubilc wrote:
那月曆是不是要改寫了...(恕刪)


你看不懂法律條文,我不怪你.....

條文意思是說當你跟別人約定只1個月,他是以30天下去算.

跟2月有幾天是沒相干的....不管哪一月 只要是非連續計算就是算30天

你要吐槽我,你找錯對象,你應該去找立法豬公....
為什麼版主這種情況
叫做 "非連續計算" 呢??
不太懂..有人可以解釋嗎??

民法第 123 條
(【連續】或【非連續】期間之計算法)

稱月或年者, "依曆計算"。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 每月為 30 日, 每年為 365 日
制定法規是讓人民有個規則可以去遵守,不是絕對值而是平均值法則
這分明就是中華電信凹人家
合約上寫一個月
難道~~~~2月只有28天,所以2月不算一個月囉
難道月曆是印假的喔
白紙黑字都寫的粉清楚了
就是一個月
如果說一個禮拜就是七天~~~~說這是常識我認同~~~~
但說2月只有28天,,,所以不算是1個月,,,這就是睜眼說瞎話了
中華電信員工的心態真是可議啊~~~~~

而且合約簽下去就是連續計算,,,難道中間還會有空檔期~~~~

caption wrote:
為什麼版主這種情況叫...(恕刪)


以一個月當單位,2個月以上叫連續計算,只有1個單位,當然不叫連續........

這樣清楚嗎?......覺得吃悶虧,那就去找立法委員吧............
pubilc wrote:
小弟 上個月 2/2...(恕刪)


若是31天的
你願等到31天嗎?

中華電信是有些錯
但是
慢個二天
也不至到髮指的地步是吧!

這種情況就到「髮指」
那世上的事一半都髮指了

你還年輕
涉世未深,不必這麼激動

我保証你將來一生中
還要碰到很多很多很多要跑二趟以上的事

這樣就「髮指」了
那你將來怎麼過日子
我覺得樓主不是在乎那兩天的事情, 而是白跑一趟, 還要東弄西弄,結果還是沒辦法辦理. 或許樓主剛好是個大忙人, 不過說真的,我也會將一個月的認知當作是 2/23到3/23. 不會想成是30天.

如果是30天, 那中華電信為什麼收我每個月一樣的電話費? 或許也可以反過來說是這個月只有30天, 請中華電信照比例折扣月租給我囉? 還是中華信要說這個月是31天,所以要多收我錢 ?

如果每次買東西, 買服務, 消費者都要陪著玩弄這些文字遊戲, 那樣的公司固然得到一時的勝利, 最終還是喪失了客戶.

而且我也是被這種文字遊戲玩過幾次後, 即使小心再小心, 還是會照樣被玩.
然後再收到一句" 你幹嘛不看清楚"

這時我要佩服淘寶了, 我打電話去詢問事情, 最後掛斷前他都要求按選服務品質, 比pchome還強, 連個聯絡電話都沒有的. 也比華碩厲害, 華碩的服務還分一堆部門, 電話常被轉來轉去. 也比某些銀行好, 老是忙線中的信用卡服務專線. 台企自豪服務品質好, 是矇著眼睛看壞不看好的吧?







個人是認為:遊戲規則是種花來訂,我們屬於弱勢。
我比較擔心的是,屆時一個月後,如果你是3月2日才准退,你的帳單有無可能變成一個月又兩天?
到時又是公說公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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