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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威寶訊號很差可以要求退租嗎?

wan930 wrote:
沒錯威寶這麼爛竟然還...(恕刪)



你不是其中一個嗎?? 你不是說你是開喜1 那麼爛你還用那麼爽.........

誰便宜又大碗 我就是愛用誰
panasonic 8855 wrote:
你不是其中一個嗎??...(恕刪)

你怎知道我用的很爽?我有開喜就代表我用的很爽?
我只知道你三不五時就說你用的很爽@@

panasonic 8855 wrote:

如果這你這樣說哪大概滿街的機車都要退錢了 你看哪輛125cc的機車 時速表極速不是140的 哪台原廠125cc機車 可以騎到140的??那是不是也該退錢??


16000-2000cc汽車馬錶180,大家心中早有數140-160是正常。
如果只跑120,那您作何感想?
當然就更別提其他更大車種了
萬一又三天兩天發動不了或是半路故障,
車主作何感想呢?

相較有人一天生活圈中可能有八到十小時訊號的不良電信服務品質,
甚至一進家門就斷訊,有什麼差別?
買車的會要求退車、換車、修好補差價。
電信業者呢?
他會告訴你,因為你家附近鄰居又怎麼樣,
給他們一點時間,3G本來就比2G弱?然後又怎麼樣?
不然你家拿出來作基地台?
大概大家都不陌生這些籍口....

2009年的電信業還在鬧這種1998年的2G剛開台的笑話,
3G沒開台那一天,就應該知道,
純3G需要更多基地台,更多室內強波器才能解決,
還在裝無辜,就很超過了!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16000-2000...(恕刪)

16000???
驚@@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相較有人一天生活圈中可能有八到十小時訊號的不良電信服務品質,
甚至一進家門就斷訊,有什麼差別?
買車的會要求退車、換車、修好補差價。
電信業者呢?
他會告訴你,因為你家附近鄰居又怎麼樣,
給他們一點時間,3G本來就比2G弱?然後又怎麼樣?
不然你家拿出來作基地台?
大概大家都不陌生這些籍口....

小心不要被某人騙喔

講真的,網路什麼人都有
不要太善良,當做被利用的對象
之前太多例子了
01已經淪陷成澳客拿來威脅各電信公司讓步的工具

wan930 wrote:
16000???
驚@@


我也嚇到了,
抽多太多手會抖了.....
1600-2000cc
不知道有什麼車是16000cc的?

wan930 wrote:
01已經淪陷成澳客拿來威脅各電信公司讓步的工具


威寶不是很挺得住嗎?
來了這麼久,好像沒幾個無痛解約,
還是簽了封口條款....,就這不得而知了。

只能建議大家,
續約簽約時多看合約,想想後路,別老看手機優惠,老看腳踏車,
反正這裡這種事,永遠不會停止。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威寶不是很挺得住嗎?
來了這麼久,好像沒幾個無痛解約,
還是簽了封口條款....,就這不得而知了。
只能建議大家,
續約簽約時多看合約,想想後路,別老看手機優惠,老看腳踏車,
反正這裡這種事,永遠不會停止。

碰到這種澳客
每家也都挺的住(如果某人完全都不能上網,早就有條件給退了,以為人家電信機房都沒資料可以看你有沒有在上網是吧)
你看過哪家你拿了一大堆優惠還能隨便讓你無條件解約的嗎?

這就是為啥台灣消費者權益比不上美國的關係
人家美國無條件退貨
偏偏一堆在美台灣人利用這個漏洞
東西用到一半拿去退
衣服穿去約會後拿去退,比用租的還便宜
一粒屎壞了一鍋粥

對了
你威寶的合約到哪時啊?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比純3G的時候,威寶...電信業是服務業,賣車是買賣業,
兩者販售的商品屬性不同,
您舉的例子實在無從比較起,

舉個類似的情況回應你,
如果toyota車子寫了極速180,
但你怎麼開就只有120,
你會不會要求退車?
如果你買到的是展售車或去年車,
你會不會要求退車?
(恕刪)


非類不比當然無從比較
我的重點是"做功課"
有人說可以開到180km
有人怎麼開都只開到120km
那是誰的問題? 到底是開的人有問題? 還是加的油有問題? 還是車子有問題? 很難說
有人說我在北投山上威寶就是收訊很好
有人說我在北投山下連一格都沒有
那是誰的問題?
我想自己多做做功課吧
多花個兩三百塊
買張旺卡(易付卡)多試試常去的地區的訊號
再來考慮要不要辦月租
有那麼難嗎?
非要等到辦了月租之後
才取暖
說實在的....白紙黑字...有用嗎?
我之前威寶試用時有2格左右...就辦了,因為網內免費只有他和亞太...
結果辦了一個月後,訊號變1格...超肚爛的...後來還在想,等2年一定,中華有網內免費,我就再轉
我是台哥大轉威寶...主要是和女友打電話而已...
打去抱怨,也是講這邊沒人要讓我們加天線,訊號會差一點....
過了一年...最近變4格了........蠻還開心的...至少有改善了....
但如果中華有網內免費,我還是要轉....
要退租門號還不簡單,拿證件去門市辦理退租就好啦!

當初拿業者的手機或網卡,已經變成二手貨了,總不能這樣還給人家吧!當然就是要把東西買下來,怎麼買下來?當然就是用違約金來抵而已吧!

合不合理?當初簽合約的時候,怎麼都沒想到過這個問題呢!

樓主
上星期的壹週刊(第429期)有一篇 訊號差解約 台哥大索違約金 的投訴
內容提到 訊號差是可以要求解約的..而且無須付違約金
因為民法裏有法則..詳細內容請去看429期,我忘了是民法第幾條了.好像知道一條是364
剩下的去看翻翻壹週刊吧 會有你想要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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