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MAX wrote:
補充一下進度
翻到3G的規章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信之用。
這一條扣很大
如果樓主你要申訴的話 請你舉證
你用了P2P做了多合法的事
叫業者不可以停你 可以講的理直氣壯點沒關係
PS: 通信有包括 資料傳輸嗎? 有引用錯 請指正(恕刪)
我覺得WIMAX舉這點有點奇怪
如果說業者認定P2P是不合法的通信
應該是由業者來做舉證的動作
而不是用懷疑的角度,進而限制其使用權利
如果使用者皆為合法通信使用
為何使用者要自己舉證?
就像如果我是奉公守法的公民
今天警察認為我有暴力傾向
要限制我的行動
那應該是由檢警去舉證我的行為真的有暴力傾向
不該是人民舉證自己行為是正常的吧
除非今天上到法庭
人民才需自己提出舉證證明自己沒暴力行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