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475368 wrote:所以才提告, 是否起...(恕刪) 你應該知道結果不一定如你所願, 如果被告在高雄你要跑幾趟過去嗎? 話都說了, 大家都排隊領雞排了, 如果你發現要去高雄不划算而因此撤告不就很沒面子? 起碼發個珍奶給大家有個交代吧
imggy wrote:真的替這位幫妳作筆錄...(恕刪) 公然侮辱本來要除罪化,但是民進黨考量到 "假消息充斥", 就暫時取消計畫了。所以前鎮子你看到一堆 1450 有意無意的提到要告人,用訴訟來打壓其他想表達意願的人,所以司法資源只能繼續這樣用了。
路跑一哥 wrote:我覺得法律.法條只有...(恕刪)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90706原本台灣也要除罪化,但是民進黨考量到 "假消息充斥",就繼續有罪化。跟民進黨選戰策略有關。
人在網路上就會變的很奇怪 如果同一個話題 人面對面討論也許不會口出惡言 但是鍵盤到手什麼難聽的字眼都打的出來 大家也不用當法官了 法官判案也是自由心證 同一件案不同法官判決結果也不一定相同 大家就靜待佳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