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ein3358 wrote:iPhone6+ 128G 配四雞吃到飽不降速,月租費 NTD200,網內外無限打到爽,手機 NTD3999...我就支持他們!...(不刪) 分享我的思維予您:哪怕是月租費零元,我也不會用。行銷的觀點來看的話,月租費不是廠商唯一利益。我要是圖蠅頭小利即妥協,那豈不是和黑心人一般。雖然不會因我一個人而影響該營運,但這是我少數能做到且驕傲的大事了。
我也要抵制!!遠傳 台灣之星都是頂新我覺得就是把國人身體搞爛以後,信用爛了以後,開始轉通信商,通信的信用垮了以後還有可能搞別的抵制不良的集團就是你我的責任,一個人沒關係,10萬個...百萬個就有差了國人最壞的習慣就是少你一個沒差,其實大大有差。
風形 wrote:便宜好用幹嘛不用~無聊~~另外台灣之星是頂新的?傻了嗎.........台灣之星股東:頂新集團~霖園集團~正崴集團~金仁寶集團~中信集團~~~難道其他四家集團也有事挖鼻孔真的吃飽撐著頂新有事請找頂新,搞死台灣之星,頂新就不作假油?冤有頭債有主,不要找錯行業認錯人!你吃到假油找電信商求償嗎.......orz...(不刪) 這是用邊際效應去表達不滿,求的是正向循環,讓正規的商人明白…找錯夥伴合作,將受其牽累。台灣人只能靠爆料,才知身受曝險嗎?比方說:你會去幫對你很好的『無差別連續殺人犯』做掩護嗎?我想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