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4213962 wrote:
我手上有18年88 (恕刪)
我也是和你想法一樣~ 一樣是去年188+88使用者。
影呆呆 wrote:
par3838 wrote:
解約的定義,有沒有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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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平申辦原則」係指本專案綁約期間內用戶若將"原有同一證號下"之除本專案之外"其他原已申辦之台灣之星門號終止契約、解約、降低資費或異動原已申辦專案"時,申辦之第一門及第二門雙11優惠門號資費將恢復原牌告月租費$799/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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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台星高層應該都已經把大家想到能閃的方式都列入要求條件了XD
par3838 wrote:
220F這張圖,第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