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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電話打太多? 用戶不滿被停話?

jackyw1098 wrote:
最可怕的字眼就是[異...(恕刪)



所以每間公司都是使用這個字眼~目的是讓各公司自己去認定,所以也沒什麼好辯的!!若你真的是正常使用的話,也不用怕會對妳有什麼影響(新聞中顯示因為都是撥打同一支電話且是24小時,相反的若妳真的是正常使用的話因為業務需要,每次撥打的客戶一定也不一樣,且也不會24小時撥打,更不可能在半夜時談公事吧!!除非是特種行業,更不可能不到一分鐘就掛斷吧!!講公事有可能讓妳這樣一分鐘掛斷在重新撥打嗎??妳不煩客戶或老闆都覺得煩!就算打給親朋好友,有用過哈拉資費的就知道這種中斷式的講話方式也不會撐太久,相對的在這種情形下妳打多少通要打多久都不會有人管你,因為不算異常),除非妳本來就是打算做不合常理的事,才會一直在意這個字眼~~
一天到晚撥打語音信箱是幹嘛!?
活該被停!!!!

主題也下錯了吧!!!
應該是整天打語音,電信公司幫您克服強迫症!!!!
0939416446 wrote:
所以每間公司都是使用...(恕刪)


看了這多正反方的意見,我想提出一個有異曲同工之妙的例子,先說我是比較站在這位張醫師的立場。
我認為我重點的地方,用紅字標出。

新聞如下:(http://blog.udn.com/spark37/144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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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2.12林上祚/專訪

 銀行虧大了▲渣打銀行傳出遭客戶利用網路ATM轉帳,從銀行賺走數百萬元,渣打為此修改電腦程式,並採取相關的補救措施。(鄭任南攝)

 ▲渣打銀行今年七月才併了竹商銀,卻出現渣打客戶利用網路ATM轉帳套利數百萬元,讓享有全球聲譽的渣打銀行,在台灣踼到鐵板。(鄭任南攝)

 繼「卡神」之後,出現了「網神」─利用網路ATM,五個月內合法的A走銀行三百五十萬元。張先生自今年八月起利用網路ATM轉帳,賺走渣打數百萬元。不願意曝光的張先生昨日接受本報專訪表示,他只是將銀行「轉帳送現金」優惠「吃乾抹淨」而已。

 五個月合法轉帳「比醫師好賺」

 本業是醫師的「網神」張先生透露,「網路ATM轉帳賺銀行的錢,比當醫師還好賺。」張先生說,三年前他與竹商銀往來,帳戶內有二百多萬元基金等資產。今年七月渣打合併新竹商銀,當時他因為前來台北工作,在渣打敦北分行存進一百萬元。

 在新竹商銀正式合併,合併公告上強調,竹商銀帳戶轉渣打,雖然透過金資系統,但渣打將不收手續費。他洞察到其中的漏洞,開始玩起了資金大挪移遊戲。他用渣打的卡,但利用網路ATM回饋最優惠的國泰世華作平台轉帳;每轉一次,渣打要給國泰世華十元。而這十元中,國泰世華又會「回饋」給客戶六元。就這樣,他每轉一次帳,就有六元現金入帳。

 一個月轉三十多萬筆惹惱銀行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有錢人開貴賓理財戶,還可以利用跨行轉帳賺回饋金。」張先生說,「以前匯款給媽媽,一次匯一萬元,現在一百、一百匯。既然外商銀行金融卡跨行轉帳,由銀行吸收,現在坐在電腦前面,只要按個一百下,就可累積一百次,不花一毛錢,就可以靠手指賺錢。」最後,他還以「一次匯一元」方式,一個月轉了三十幾萬筆跨行轉帳,讓渣打每月損失數百萬元。

 張先生連續四個月靠轉帳套利,渣打敦北分行對於張先生這位「只轉帳、不買基金」的客戶非常感冒,不僅揚言停掉張先生提款卡,叫張先生把錢「存回竹商銀」,兩造僵持不下。

 渣打取消免手續費並限制次數

 這事最後鬧到渣打香港總部,渣打揚言要凍結他的金融卡。張先生說,渣打上周終於採取行動,先是取消竹商銀轉渣打免收手續費優惠,金融卡轉出免手續費也開始限制次數。還搬出貴賓理財三百萬元門檻,要張先生知難而退,請他把錢轉存到別的銀行。

 「渣打理專說得很白,如果要玩活動,請你拿錢去富邦、國泰,我們銀行是純理財,不是玩活動的銀行。」張先生說。

 張先生強調,開戶總約定書對「異常交易」定義,是指遭犯罪集團盜用的人頭戶,既然過去幾個月,他帳戶匯出的交易都是他個人所為,「渣打可以修改免費跨行轉帳次數,但不該凍結我的金融卡功能。」

 張先生說,類似這樣的套利,很多銀行都在玩,他只是善用這樣的機會,「台新用ATM領一百元累積點數,第一名可以得Wii,有人就領了多次獎品。」資金轉出的銀行,都啞巴吃黃連。

 張先生抱怨,渣打合併竹商銀半年,二家銀行電腦系統居然都還沒整併,既然竹商銀基金申購手續費較低,「渣打憑什麼要存款戶把錢轉到渣打帳戶?」
看到這篇文章,就讓我想起上次那對在高鐵逃票被抓到的夫妻.................
ducklin.yaya wrote:
看到這篇文章,就讓我...(恕刪)


其實不太一樣,他們是買到板橋的票,卻坐到高雄,這很明顯的該罰,且有規定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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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對夫妻前天為省錢,每人花二十五元買高鐵
台北到板橋自由座,卻搭到高雄左營站快遞女兒給親友,再返回板橋站,因進出站
時間逾規定的三個半小時被發現,高鐵以最高票價共罰款四千八百八十元。兩人坦
承投機取巧,但仍不滿地說:「高鐵未盡告知義務,我們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elliot681019 wrote:
其實不太一樣,他們是...(恕刪)


你這新聞 怎麼跟我看的不一樣
那位先生 有清楚的知道 高鐵規定 進站後不得超過多少時間出站
他也有說 他是因為超過規定的時間 才被罰


其實跟捷運一樣啊~
你想從淡水坐到哪只要在規定時間內 出站 都是可以的啊~


看來這篇已經快要改別的標題了
原來人性是如此啊.

無論是合法或非法的對電信公司或銀行的優惠或活動套利都是不值得鼓勵.

原本這都是優惠一般消費者,如今電信公司或銀行吃虧了,做了一堆限制或停辦該優惠活動,這對之後要用的消費者公平嗎?如果你是之後要辦理的消費者又會怎麼想?

如果凡是只要自己的優惠/利益先拿到手,他人的利益閃邊去的觀念值得被認同或讚揚,那這個討論串還有討論的必要嗎?
而你希望這樣做法的人成為你的親朋好友嗎?
umts wrote:
原來人性是如此啊.無...(恕刪)


U大說的意思很對,我也很同意。

我只是覺得銀行、威寶要先修改規定後(約上有也他們隨時可修改內容的條文),在對消費者開罰或禁止或停權,而修改條文前發生的事,要一蓋承受。

我想的大家應該期待法治、而不是人治。

且討論中有一些迷思

是誰說或那個條文說
24小時打電話叫異常!?
誰規定一通電話不能打52-59秒!?
打回自已公司叫異常!?
打了四萬多通叫異常!?

誰來告訴我,上述這些行為叫異常!?當然這是強辯,但規定中的確沒有這些,只要後續銀行、威寶有訂出規範,我想大家的聲音會一致。

如某一電信,訂出每個月10000分鐘的限額,我想這對一般人足個,但要亂亂打的人也有限定的效果。
而有人亂亂打胡亂打被罰了,我想大家都是罵亂亂打胡亂打的人。




hoshikako wrote:
你這新聞 怎麼跟我看...(恕刪)


所以我說,這該罰,且有規定可罰。
elliot681019 wrote:
U大說的意思很對,我...(恕刪)


當初威寶就應該限制那一分鐘免費 一個月可以打多少時間
但是對於有心 想利用漏洞的人
全公司都的人都辦 算20個人好了
一個月下來 也很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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